索耳的自问自答 Q:为什么是这个?
A:“夜莺与玫瑰”这个主题,让我有点犹豫,怕自己抓不住。这主题给我一种瑰丽和童话感。而这两者都不在我的审美点上……后来偶然的一次机会,读到英国大提琴家Beatrice Harrison和夜莺合奏的故事,突然就有了感觉,再去听当年的录音,更受震撼。那个声音携带沙哑杂质更携带着一九二零年代的时空,一下子把我罩进去。我一直听,一直听,故事机器就这么撬动了。
Q:托马斯·伯恩哈德有同名的小说《声音模仿者》,请问这两篇有关系吗?
A:小说内容上是没啥关系的,但是,you know,伯恩哈德,我偶像嘛。
Q:你对声音迷恋吗?
A:也不是。我对一切非人的事物迷恋。
声音模仿者 文/索耳 一九二三年春夜,大提琴家比阿特丽斯·哈里森在自家花园里练琴时,不知哪里突然冒出一只鸟,啁啁啾啾,似在跟她斗曲。比阿特丽斯很好奇,以琴声回应,几个回合后,鸟声适应了琴声,争斗变成合奏。她往上,鸟声跟着拔尖,她向下,鸟也随之噏半嘴,始终保持着和谐的三度音程。这体验前所未有,比阿特丽斯在日记中形容,“鸟声像一股炽热电流穿透全身,直至头发和指甲”。这只鸟对音乐的准确性、灵活度以及跟她配合的默契,竟可媲美她在皇家爱乐乐团的同行。第二天她去找园丁,也是她的邻居,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羊毛灯笼裤都穿反了,听到这消息,狂喜大叫,差点摔倒在地砖上。他说,那只鸟是夜莺,俄耳甫斯之子,天生的歌者。他小时候就见过这只夜莺,他父亲唱圣歌时,夜莺就会在窗前踯躅,以鸣声应和,久而久之,成了旧识;他还捕过蝗虫、飞蛾和椿象来喂它。后来他父亲过世,鸟就飞走了,他再也没见过,直至比阿特丽斯的琴声引它归来。
他说,这茫茫几十年间,也不知夜莺去了哪里。想必它去了火山极地,越过海心,去无穷远,哪里都去过了。夜莺不单声喉了得,它更有天下无双的耳朵,隔着万里也能听见,因此两个月前比阿特丽斯在这里练琴,拉的第一声琴响,就已经惊动了它。它飞那么远回来,就为了应和比阿特丽斯那时候的琴声。它对好音乐真是痴迷啊,拜托拜托,别再让它离开了。
两个月前,练的是哪首曲子,比阿特丽斯已经不记得。爱德华·埃尔加的《在南方》?戴留斯为她新作的大提琴协奏曲?声音一经产生,就变为幽灵。消失是声音的宿命。比阿特丽斯对园丁的说法也很怀疑。鸟的寿命有那么长吗?更有可能的是,她看到的夜莺并非园丁看到的那只,它们不过凑巧都出现在这里而已。
之后夜莺夜夜都来,与比阿特丽斯结成了知交。鸟是更苛刻的老师,声喉不知疲倦,一觉察她拉弓按弦的手有懈怠,立即拔高三个八度,夹之一连串小二度和增四度音程,表示它的不满(比阿特丽斯怀疑勋伯格作曲的灵感也是从它那里得来的)。它的声带构造必然是非人的,人眼无法逼视,人脑无法理解,甚至深刻地影响了她梦境的结构。凌晨四五点,她躺在那张螺旋弹簧承托型床垫上,感到自身陷入夜莺的鸣管之中,一条黑漆漆的管道,她不断旋转、滑落,最终落在一张粉色的膜上。膜每隔几秒就剧烈颤动,她被抛向半空,被四面八方而来的气流穿透,意识随之如烛火,一时明,一时暗:她想起在母亲子宫里的日子,想起母亲总会弹起那台三角钢琴,想起母亲在印度喜马拉雅山的阴影下慢慢枯萎。是她,怀中的生命,使得母亲抱着信念回到了英国。她那时候也是夜莺啊。比阿特丽斯沿着梦的甬道,破入梦的血肉,捉住了那块方形的核,是三十二年前的自己。她的负六个月二十一天。她知道自己长什么样,现今的她能透过夜色偷窥过夜莺。这种机会并不多,她常常只是由声音想象它的样子。它不过一枚网球大小,棕色尾羽细心地藏起来,圆凸凸的脑袋机灵地转动,跟她未出生时一模一样。当它胸前绒毛鼓起,肌肉驱动气压,强音涌出管道,它的尖喙就得张开一个直角,使音符个个蹦哒出来。音符划破夜空,跑在弓弦前面。音符生在音乐之前。这特殊的二重奏还有那么多听众:野兔跟着打滚,鼩鼱忘记了挖洞,连搬家的蚂蚁也迷醉,成群结队倒在半路上。
转眼到第二年,比阿特丽斯忽然有了个新想法,这妙处只得她一人独享,未免太遗憾了,要是全英国、全世界的人都听到这音乐,该有多好。她去联系了英国广播公司,双方一拍即合。那时候,完备的录音技术还没被发明出来,户外现场直播更属罕见,但公司负责人认为,这是值得的豪赌。很快,当时最先进的麦克风、马可尼-赛克斯磁力电话、十几公斤的大块头,开进了比阿特丽斯家的花园,伴随着几十条海蛇般的电缆,它们在灌木丛中缠绕出一个复杂的图案,延伸到放大器和远端的耳机上。直播那晚,比阿特丽斯拎着大提琴,像往常那样,坐在橡树下。技术人员无处不在,有的趴在草丛中,有的蹲在沟里,有的在树上,全神贯注不敢动,屏住呼吸。比阿特丽斯正前方的远处站着一位信号员史蒂芬,他点燃香烟,光芒在夜幕里一闪一闪,比阿特丽斯便驱动手里弓弦,演奏起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G大调弦乐四重奏》,乐符先感染琴身,渐向四周暗暗弥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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