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要素配置体制还原改革的增长潜能。从中国国民经济资金要素配置和投入看,对效率和产出的较大影响:一是政府过度组织收入,超过GDP合理宏观税负标准,使资金要素在企业资本中的配置规模减小;二是按照市场经济竞争中性原则,由于歧视性分配资金要素,银行贷款、债券和股权资本等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间配置的效率不同,将民企配置应有高效率与现实国企配置低效率之差,乘以被错配资金的规模,就是国民经济产出损失。如果进行减税降费改革,将宏观税负率降低到相同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标准水平上,同时对资金供给进行市场经济竞争体制还原改革,将会获得新的增长潜能,低方案下每年可获得的增长潜能在0.23%—0.25%之间,高方案下每年可获得的增长潜能在0.23%—0.36%之间。 劳动力配置体制还原改革获得的增长潜能。进行放开户籍、教育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土地和住宅体制改革,可以计算得到2019—2035年城市化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改善获得的动态新增长潜能:2019—2025年平均为0.46%,2026—2030年平均为0.20%,2031—2035年平均为0.002%,并且从最后一年开始转为负值。 土地配置扭曲损失与其改革的增长潜能。土地要素配置方面,目前农村和城镇大规模的土地是生产和生活资料,一部分为零价格的划拨土地,相当多的土地由政府管制而不能交易、没有价值表达,其配置或者在供给方面由政府行政征用,或者在行政寡头垄断市场上“招、拍、挂”出让,这与“要素配置由市场交易决定”这个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不相符合,严重扭曲了土地要素配置的信号和机制。城乡土地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应当由市场竞争性市场交易配置,按此原则进行体制改革,可以展望其还原改革获得的增长潜能:总体上,在2019—2035年间,其每年获得的新增长潜能,低方案下在1.30%—1.51%之间,高方案下在2.2%—2.53%之间。
(3)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与进入高收入门槛展望。讨论到上文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部分,并没有结束。前面已述,索洛生产函数模型还有一个假定,就是“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实际上,如果政府的一些政策如人口、迁移、公共服务、住宅、土地政策,干预和妨碍了居民的收入,则会发生有支付能力消费需求的不足,导致投入形成的产出过剩。从全要素生产率看,在既定资本和劳动力要素不能及时出清,或者出清滞后时,表面上似乎资本的生产率下降,其实是要素在需求不足时的利用率不足形成了负的全要素生产率,表现为经济效率的下降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
因此,除了上述一些重大的体制改革外,很重要的工作,一是逐步地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向市场经济国家这方面的结构水平趋近;二是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居民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消除生产过剩,还原市场经济“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环境条件。
首先,放开人口的迁移和促进劳动力流动,会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从农村居民收入比与城镇户籍居民收入比1∶3.1,农业劳动生产率与非农村劳动生产率1∶4看,结构上仍然存在着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迁移,以及农业领域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配置流动的巨大压力差。城市化,特别是市民化的城市化并没有结束,还有十余年的时间。应当让人口和劳动力充分自由流动,使他们能够从创业和就业机会少、收入水平低的企业、产业和区域,向创业和就业机会多、收入水平高的企业、产业和区域配置。就业是大部分居民收入最基本的来源,而创业除了自我雇佣外,还可以以一带十,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收入。从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提高来看,在前期重点建筑物和城区面积等城市化的基础上,加快平等、公平的市民化的城市化,通过人口和劳动力的迁移、流动和再配置,提高要素生产率来增加居民收入,成为最关键的战略性选择。 其次,让农民能够公平地得到土地等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收入。与东亚经典发展模式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转型过程中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比较,他们有农业种养收入、务工收入、创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而我们农村居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种养收入和务工收入,以土地为本的创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少之又少。虽然农民拥有巨额的土地资源,但是,其只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由于不能交易而没有价值,是休眠或者僵尸资产,而不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要素,不能成为资本。因此,农村居民不能够得到其应有的以土地为本的创业收入,也得不到合理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仅凭劳动收入,致富的可能性很小,而财富是劳动以外创业和财产性收入的基础。如果想要让农民有财产性收入,就需要将目前农民使用的耕地、林地、园地和宅地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变成不动产,通过以地为本创业和投资,以及不动产财富的交易,获得他们劳动以外的资产和创业性收入。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土地产权结构和土地配置体制的改革,来解决农村居民获得不了创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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