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文为焦点
阮:由你刚才的叙述,我们很容易可以感受到你的人文情怀,如果光就一张照片来看,你觉得是否能让人感受到创作者的信念呢?
黄:很难,我不是说照片很难表达人文的东西,而是说,针对我们刚刚说的那张小孩子的照片的话,很难。它只是帮我做一个记录而已,并且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
阮:难的原因在哪里?
黄:比如说,我刚才花费了那么多言语,才把这件事给我的感动说清楚——当然,我还不是认为很清楚。如果事情要清楚,概念还是不够的。
而以一张照片来说,它就难在:以一个画面来传述所有的东西。我所谓的“难”,并不是它办不到,而是它实在是非常难,比所有别的表现形式都要难,我认为比小说、电影、戏剧、绘画都要难。尽管这么难,但是它其实还是有可能表达的。
我试着用绘画当例子好了。比如说,苏联革命前后的一些画家,在当时的文学主流——小说的影响下,也朝同一个思潮汇集——社会主义的写实表现。那时的伊里亚· 列宾(Ilya Repin,1884—1930),他的绘画虽然是一张,但我觉得它所表现的就不只是画面上的事件而已。《一个意外的归来》这张画,他前后画了六年。他以一个家庭为焦点:一个在战场失踪的家人,于战争之后出现在家门口,画面中的妇人当然是他太太,小孩是他的儿子,仆人还是从前的那一位。他们回头看,大家都愣住了……那种悲喜交杂的情形多感人呀。虽然没有其他的说明,但我们却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画面之外的意义——在这个事件之前,这家人会是什么样子,相见之后又会是如何拥抱、互吐相思之苦的情景——这一切,伊里亚· 列宾都没画出来,但却交待出完整的内容与精神。这是他把一个事件的发展,在最恰当的地方表现出来的缘故。我觉得摄影也可以。只要你在事件当中切对部位,落实焦点,什么都会清楚起来的。当然啦,它还是比绘画难。
阮:你觉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克服摄影的困难所在?
黄:我觉得如果摄影只是在等待一个什么东西要去捕捉的话,那就已经把摄影的表现力给限制了。
我认为摄影也应该像拍电影那样,可以安排。不好的,可以一直排演下去重拍。也许有些人会认为这种手法是造作,但是我觉得,如果这算造作,电影岂不更造作,小说也造作,诗也造作,没有一种艺术不造作的。因此,我觉得,只要我们把它经营得好,让你看到时,很容易跟你沟通,很容易让你共鸣,那什么造作都会忘记的。我想,有一天我突然发起疯来想专心投入摄影,我就很可能以这种安排的手法来拍照,我才不会像你或其他人那样拍,因为这条路你们已经走得太好了,我没有必要跟进。
以安排来写实
阮:我十分讶异你会有这种想法,可不可以把你所谓的安排手法说得清楚一点?
黄:比方说,我刚来台北不久时,那时,台湾的经济还不是很好,因为不很好,我们才会跑到台北。
就在中山北路的中山市场那里,有一家烤鸡店。以现在的标准来看,那家烤鸡店算不了什么,不过在当时,可是有钱人才光顾得起。那种烤鸡就是现在常见的:把鸡用铁串串起来转,用灯光照射烤熟的。鸡串转呀转,油汁就这么滴下来,而在透明的玻璃橱外,散着热腾腾的水汽。就像在今天这么冷的天气下,一个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站在橱外,他不敢对着那些鸡看,只是背偎着橱子在取暖。好,如果我把当时的场景重新布置出来,然后以演员方式,拍出那样的一张照片,你一定会觉得我是在安排,而实际上它是我亲眼目睹过的景象。
我的方式是这样,不知道别处有没有人这样拍,在台湾我可没见过。
阮:有,目前当红的女摄影家辛蒂· 雪曼就是完全用安排的方式来拍对象的,而这个对象正是她自己。她有时把自己扮演成五○年代的歌星,有时是躺在街头的乞丐……她把自己打扮成曾经感动过她的人物,用来传达感动她的人生经验。在你看来,这样的安排手法,你会不会反对?
黄:我没看过她的照片,所以我无法置评,不过这种方式我倒觉得很有意思,我不会反对。我觉得摄影是一种记录事情的方法,也是一种写实的方法。很多的写实作品,不管是
小说也好,绘画也好,也是要去再求精致的。要求其精致,有时就要安排。我不是要在形式上求精致,而是要使内容很完整地跟对方沟通。
阮:你这样安排的手法,我想很可能有人会反对?
黄:这也是一种摄影的方法呀!你反对方法干吗!要反对的应该是拍出来的内容,而不是方法。
如果一位摄影家用任何一种方法没有拍出好东西来,那是他侮辱了这个方法。并没有所谓摄影能不能做这样的事或那样的事吧!
你本身反不反对,我问你?
阮:我并不怎么反对,因为我看到有好的作品,在基本上,我认为是属于在街头随时等东西出现的即兴摄影,这也有某一种程度的安排意图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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