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人的滑稽告白

  犯书瘾的生理症状

  犯书瘾的头一个症状便是:阅读活动高度集中的器官——眼睛——率先挂点。不论身处何地,我们都要看书,不管照明是否充足,都不能阻挡我们的满腔热情。要是每回一打开书本就要坚持非足够烛光亮度不可,那咱们啥也甭读了。16世纪作家托卡图·塔索曾凭借家中豢养的猫咪眼中射出的幽光进行阅读。伟大的英国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即便视力渐失,也无法令他稍减对书的热爱。“就此安歇”,他在1668年的某则日记里如此记载,“吾两眼昏花虽久矣;不知世间尚有何事能命吾掷卷罢读。”十四个月之后,他全盲了。

  就算咱们的下场不至于像他那样把双眼统统搞瞎,外观上也得付出代价,谁都别想幸免。由于长时间捧着咱们非读不可的书不放,把那玩意儿抵在胸口,埋首一读便忘了今夕是何夕,待回神已是床头闹钟叮当乱响、窗外东方鱼肚渐白——而我们阅读依然。这样子搞个一两晚尚无大碍。但是咱们的长相终究会完全走样——长出杰里·塔卡尼安似的鳄鱼眼皮、眼球满布血丝活像IBM电路板、眼袋肿胀简直跟保龄球差不多大小。最要命的是罹患“看书颈”——长时间持续横向扫视书架上直立的书脊的结果,那模样说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以上才只提及肩部以上呢。说到下盘,咱们当中许多人都拥有傲视群雄、辽阔足以媲美密西西比三角洲的大屁股,显然是长久赖在椅子上纹丝不动的成果。其实,没日没夜、日复一日安坐在咱们钟爱的座椅上,一动也不动地进行思考活动,还可能导致身体出现更折磨人的生理病征:肢体萎缩。咱们当中许多人全身上下能发出叽叽嘎嘎的声响,简直和用了十二年的旧沙发没啥两样。爱书人利·亨特曾提到一位为书鞠躬尽瘁的本杰明·韦斯特太太,经大夫诊断为“由于长期置身屋内阅读,终致四肢功能丧失”。

  稀罕的痴狂之举

  收藏痴最念叨的就是稀罕。假使哪部书在西方世界是人手一部,那么,收藏痴们肯定连正眼也不会瞧它一眼。你绝不会看到一群收藏家围在一本书况簇新、完好的第四十四刷《蝇王》旁边挤来蹭去。没错,对收藏痴来说,那些只印一百本左右的书才算稀罕。那敢情好,我们姑且扪心自问:哪种书会只印一百本?铁定是一部糟糕透顶的书,对吧?假使某部书只有作者本人和他(或她)的亲戚朋友会购买,实在没有道理白花钱印它个几千几百本,不是吗?然而收藏痴们偏偏就爱你争我夺、全心全意巴着那些稀罕的书不放,简直和争先恐后抢着挤进帅哥合唱团现场演唱会入口的小女生没啥两样。

  但是,一旦咱们再进一步深入探究收藏痴的心理,那就有其之所以痴狂的道理了。反正,他们压根也没打算阅读,就算那些书有多么烂、再怎样糟又有什么关系?它们很稀罕哪!——这才顶要紧。要不然,就是另有其他不足为外人道的心态从中作祟。当某部书印行了几千几万本之后,往往还会为作者与其亲属印制寥寥可数或区区几百本的限定版。那么问题又来了:一部肯定畅销热卖的书,若不是为了迎合那些一味求稀的痴迷心理,干嘛只印区区几本?

  早在古时候的嗜书瘾君子就懂得利用人为方式削减某部书籍的数量。有一位道格拉斯上尉曾经一口气买下数百本名为《幽默旨要》的书,然后生了一把火,把它们全烧了个精光,只留下其中三本,他将那三本保存下来,一心指望其价格从此节节高升。19世纪专写书痴行谊的编年史家托马斯·弗罗格纳尔·迪布丁,曾经干出一件惊人之举:将好几块用以印制其著作《访书十日谭》内页木刻插图的版片悉数烧毁,让世人从此翻印无门。

  这种对稀罕的痴狂与此间普遍对名人趋之若鹜的心态颇为雷同。某些名人之所以为名人,仅不过就是吃定大家都认识他们罢了;他们之所以有名不外乎就是因为有名。至于稀罕的书籍之所以稀罕,说穿了也就只因为稀罕。于是,所有精明的爱书人都该想想这个问题:假如这套逻辑说得通,那么推而广之,埃德·麦克马宏和一本珍本书到底又有什么差别?实在教人参不透。

  葬书狂

  我们与书本的情爱之路,一路走来,理性与痴狂之间往往只隔一线。眼见井然有序的书架而志得意满,概属人之常情。有时看着看着,无端心生厌恶,由爱转恨之余,竟像粗人莽汉一般,对书本痛下毒手——以污秽不堪的手指玷污书页,将湿淋淋的啤酒罐搁在书上,粗手粗脚从架上把书揪出来,两三下就害它遍体鳞伤——不管有没有嗜书瘾,都是历史悠久的反应。反正大家全那么干,再怎么粗暴也算家常便饭。但是,和其他暴行一比,当我们想到葬书狂(或称“埋书狂”)的过激行径,那么上述种种反应就显得不算什么了。虽然广义的葬书狂尚包括:某些瘾君子,为了确保藏书安全无虞,而将爱书锁进铜墙铁壁,加锁上链的牢笼。但是光那样还不算极端的例子。真正严重的葬书狂是直接将书埋进地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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