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解释越糊涂的“90平方米”

    从“国八条”到“国六条”每一拳都打得不痛不痒,好不容易“排山倒海”却又化身无形。建设部的真正意图,就值得我们好好思量了。

    “侬勿要捣糨糊”,这是上海人数落人的一句话,如今用在建设部头上正合适。就在半个月前,人们还在欢欣鼓舞于建设部终于就“国六条”政策出台了“细则”,开始“以粗暴方式医治中国房市的顽症”,然而半个月后,建设部却再次陷入了“口水”之中,因为他们把一个简单的数字弄乱了。

    其实就一个简单的“90平方米”,这个连小学一年级学生都清楚的概念,在建设部官员的一再解释下竟难倒了全国人民。包括建设部的司长、部长,甚至也包括院士级的建筑学专家在内,都不清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是如何一个概念。于是炎热的6月,红红的主题就都是关于“国六条”的90平方米了。

    细究根源,来自“国六条”细则中的一剂“猛药”: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种解释本也铁板钉钉无可撼动,但执行时有人就发现问题了。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套内面积、建筑面积,这个从未听说过的“套型建筑面积”是个什么概念?

    之后来自建设部的系列解释就让人有些云里雾里忍俊不禁了。首先是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说话,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同时,沈建忠说,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于是90平方米就化身为100到105平方米,更重要的是,70%也变成了总量概念,这就使得“国六条”细则再次成为没有细则的由地区掌握的标准!一个有着明确限定的细则已经“失守”,建设部的其他政策有多大伸缩度,就具备更大的想象空间了。一度一筹莫展的开发商再露欢颜,原来是建设部自己做了“一锅粥”,“捣”了个全国最大的“糨糊”!

    随后,建设部正式辟谣,并进行关于套型建筑面积的解释: “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是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各位看官,你看懂了吗?反正我没看懂。

    有明白人说了,建设部之所以如此让人摸不着边际,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建设部内部的人根本不明白“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是什么概念; 二是建设部是明白人做糊涂事,其意图就是试探市场对“国六条”细则有什么反映。

    那么我就更想不通了,如果政策的制定者还没弄明白政策该如何解释,又如何能起到调控市场的作用呢?果真如此,我们某些部门一直高高在上,却明显脱离市场发展的工作作风就要变一变; 而如果是后者,建设部借此试探市场反应,从“国八条”到“国六条”每一拳都打得不痛不痒,好不容易“排山倒海”却又化身无形。建设部的真正意图,就值得我们好好思量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