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斯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傻瓜。按照当时英国的继承法,地产必须传给男性继承人,没有男嗣的家庭,产业必须由家族里其他男性来继承。班奈特先生的继承人正是柯林斯先生。喜欢夸张的班奈特太太在这件事上倒没有夸张,只要班奈特先生一死,她和女儿们就得“被撵出去”。柯林斯先生是《傲慢与偏见》塑造得最精彩、最有趣、最富漫画色彩的喜剧人物。他一露面,总要引发一阵笑声,难怪幽默细胞极发达的班奈特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愿和他断绝书信来往”。但他绝不是刻意逗乐的小丑,他一本正经,“神情严肃”,“举止拘谨”。他也不是劣迹斑斑的角色。劣迹通常不属于喜剧的内容,而是悲剧的对象。韦翰与丽迪亚私奔便是浪伯恩这方寸之地可能发生的最大悲剧。柯林斯的可笑,在于不通情理,感官和智力迟钝不说,还兼有“自大和自卑”的矛盾性格。所以,这是个心灵麻痹、感情冻结的人物。正因为没有感情,他求婚才反复强调他的“家产”、“社会地位”和他如何受凯瑟琳·德·包夫人关照等等“非常优越的条件”,也才有未选定对象就来求偶、三天内向两人求婚的荒唐举动。在这个人身上,有柏格森所说的“机械的僵硬”。他只会按自己的习惯行动,不撞南墙不回头,甚至撞了南墙,也毫无知觉。
得替柯林斯说一句公道话。把婚姻当作买卖来处理,求爱充满商业语汇,这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倒并非罕见。奥斯汀研究专家拉菲耶将乔治时代的婚姻戏称为“金融伙伴关系”(financial partnership),其实就是重实利的婚姻。这是一个相当物质化的等级鲜明的社会。奥斯汀笔下的人物有乡绅、牧师、律师、军官、从商界退隐的靠股息生活的人。有地产的是名副其实的绅士;没有地产的也一门心思向绅士看齐,希望别人把他当成绅士来对待。历史学家大卫·斯普林给这一群体取名为“准绅士”。宾利和达西,套用今天中国时尚的求偶标准,绝对是“高富帅”一类(当然不仅仅是“高富帅”),只在身份上稍有区别。宾利的父辈经商,从成分讲,是工商阶层,虽然他自己不再经营;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笔将近10万镑的遗产,但没来得及购置田产,可归于斯普林所说的准绅士。达西每年有1万镑进账,根基厚,地产广,还是传承产业的长子,照当时的消费水平,据说可排进全英富人榜的前200名。柯林斯呢,有“一幢好房子”、“一笔可观的收入”,将来还要继承班奈特先生的地产。女继承人同样有价码:宾利小姐是2万镑,达西小姐是3万镑,韦翰放弃伊丽莎白转而追求的金小姐,也有1万镑的身家。这种种数字表明,在当时英国的上流社会,财产已经成为除血统以外最要紧的身份标志。正如托克维尔所言,金钱在这个时期的英国已经成为“实质性的权力”,提供的不只是“物质享受”,还有“身份、名望和愉悦的智力活动”,“在任何一个国家,不富有总是不运气的,可在英国,贫穷乃天大的不幸”。
伊丽莎白最好的朋友夏洛蒂·卢卡斯追求的正是这种实利婚姻。她心里很清楚,同柯林斯这样既“不通事理”、“又不讨人喜爱”的男子结合,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但结婚是她“一贯的目标”、一条“体面的退路”,是给自己安排的“最可靠的储藏室”。她愿意嫁给柯林斯,“完全是为了财产打算,至于那笔财产何年何月可以拿到手,她倒不在乎”。伊丽莎白对此相当失望。她没料到,被自己视为“领悟力极强”的闺蜜,竟会“完全不顾高尚的情操,来屈就一些世俗的利益”,作出“自取其辱,自贬身价”的选择。
卢卡斯小姐为自己打小算盘找了一个借口:“婚姻是否幸福,完全要碰运气。”伊丽莎白不这样看。她拒绝柯林斯和认可达西,都是以幸福为前提。回绝柯林斯的理由直截了当:“你不能使我幸福,而且我相信,我也绝对不能使你幸福”;而当她对达西的态度发生转变,“她感到了自己真正关心他的福祉”,她相信自己有能力叫达西再来求婚,“问题只在于,她运用这个能力,究竟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他们双方的幸福”。可见,使自己和对方幸福,在伊丽莎白看来,是缔结婚约的前提。
什么是幸福?小说对于婚姻的思考,直指伦理学的核心论题。柯林斯与卢卡斯小姐的结合基于物质利益;而韦翰和丽迪亚则因为放纵的情欲走到一起。伊丽莎白以为,这种“只顾情欲不顾美德的结合”,与“长久的幸福”无缘。将美德与幸福相联系,认为幸福必须建立在美德的基础上,这一观念,与亚里士多德在《尼科马可伦理学》中表述的古典伦理学思想遥相呼应。亚氏的《伦理学》指出,“幸福是美德”,“造成幸福的是合美德的活动,相反的活动则造成相反的结果”,幸福与美德成正比,“因为一个人越是好,他配得到的就越多;一个人如果最好,他就配得到最多”。当代著名伦理学家麦金泰尔正因为看到奥斯汀与亚里士多德的契合,所以提醒我们:“当简·奥斯汀谈及幸福时,她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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