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15个“世界读书日”,也是大文豪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的辞世纪念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不光会想到书,还会注意到那些关于书的书。不论是重温旧书、淘二手书,还是藏书,都是我们乐意说道的话题(B9-B10版)。
初读:寻找同病相怜的人
人开始喜欢回忆了,据说就表明他已经变老。“想当年我如何如何”,这样的句式常挂在嘴上,多半意味着此人还差一步就该写回忆录了。不过,真到了写回忆录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像夏多布里昂那样,把一帧帧旧日图景如同放画片似的,事无巨细地描绘出来?拿破仑骑的马眼睛的颜色,督政府门前的雕塑……后来,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的《说吧,记忆》彻底打消了我对回忆录的信任,纳博科夫式的场景总是在某个节骨眼上发生并被他观察到,巧到我无法相信这件事确实发生过。
于是我开始对那些回忆性的散文感兴趣,那些不为了写成一本充满戏剧性的、有望流芳千古的书而写下的回忆,字句里常有刻骨铭心的悲喜痛快可以识别。更妙的是,这些叙事里还能套进另一重叙事,回忆又包含着别人的故事。美国散文作家斯文·伯克茨写了一篇文章,将他早年的恋爱经历与同期读克努特·汉姆生的小说《牧神》的体会穿插在一起:“我发现自己被送上了忧愁之路,而且似乎没有退路。我也似乎突然感到第一次获得了智慧,认识到,一旦被爱情的精灵解除之后,生活就会变得无法忍受。”《牧神》写的是一位青年中尉遭遇的一场爱情挫折,付出却得不到回报,热脸贴上了冷屁股,这样的故事套进了现实的体验,生成化学反应,猛烈冲击着读者对生活的认识:既心生“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又感觉到自己距离浪漫古典传说里顾影自怜的王子不远了。
年轻时读书经常是为了寻找堪与自己同病相怜的人:“哇,连阿拉伯王子都单恋!”“天呐,领国家津贴的大诗人也有穷困潦倒的时候!”心智成熟以后,我会采用一种批判的心态去读书,会泛泛地把一类书(例如对话苍白的,分段过于勤奋的,叙事语言里缺少专业术语的,作者理论上还能健在至少三十年的)剔除出阅读范围之外,会去分析作者的技能是否纯熟,进而像论文答辩团的主席一样,对一本书作一个综合评定。用安妮·法迪曼的话说,即使是那些昔日打动过自己的书,重读的过程也不一定美妙:“你变得难以感动,不受惊吓,不再激昂,难以共鸣”,事实确如她所说,要是连《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样的书都让我觉得描写冗长、感情过剩了,确实是一件可怕的事。
再读:贴近过去的自己
我不再寻求把自己代入到书中。收在《旧书重温忆华年》中的十来篇文章,其作者也都经历了和我一样的过程。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一流的书评人,嬉笑怒骂褒贬图书,是他们吃饭的本事。不过,呼应于旧书的退场而被推到前台的,是人生,是我们所受的教育——非重读而不能完成这种蜕变,哪怕重读的收获里满含失望。书中我最喜爱的一篇,伊夫林·托因顿关于伊夫林·沃《旧地重游》的批判性重读,就是以教育“战胜”旧书的例子,他认为在这本等级观念十足的小说里,沃的道德锋芒——也就是托因顿如今所看重的东西——前所未有地弱化,“他似乎也被自己创造的辉煌闪光给迷住了,就像我十六岁时中了他的魔法一样。”
我读过编这本书的人、美国随笔名家安妮·法迪曼的其它两本书,深知她本人就是个重读高手,她在《闲话大小事》里提到自己重读兰姆,而兰姆本人也喜欢重读所爱的书:“我有一册1933年的兰姆选集,经我反复阅读,许多书页打上了褶子(那些部分写得好。兰姆也喜爱多次读过的书)。这本选集名叫《人人爱读的兰姆》,现在却变成了‘没人去读的兰姆’了。”兰姆的读者在流失,因为新书太多,也因为时代距离此人越来越远,出版商恨不能给自己推出的每位作者都戴上“人人都爱”的帽子,而在兰姆的时代,以那时的印刷和信息技术,他一辈子看过的书,恐怕每一本都能读个两遍以上,每本书封上都留有复杂的指纹。但如今,职业书评人大概每月都得忙着给架子上的书掸去灰尘。
《西雅图时报》的书评人迈克尔·厄普丘奇说,他现在每周都要写书评文章,“因此能够享受旧书重读的奢侈”。这句话更让我心折:在我们的书评生态里,文章所评的书永远是越新越好,新书出版过了半年,差不多就进入了半淘汰的地步。但是,厄普丘奇视读旧书为更难得的奢侈享受:“重读一本书,能够体会到时间怎样给它不同的待遇,记忆怎样扭曲了它,我逝去的岁月怎样增进了对它的理解。”
“重读”的魅力就在于这多种可能性里:也许一本旧书已然内生于你的经历甚至灵魂,却不再能吸引你的注意;也许一本当初草草翻完的旧书,有朝一日却登堂入室成为枕边的爱侣,文字安然无恙地睡过了那么多年,现在它们的涵义一样样摊开在外面,如同地震后翻出地表的古物奇珍。也许《旧书重温忆华年》多年以后也能得到重读的待遇,我希望我能带着更深厚的智识和自信去读它,紧密地贴近一个过去的自己:它一直活在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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