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叙述了安妮·法迪曼终身与书和语言相恋的故事:她从父亲的《范妮·希尔》一书中学到性的知识;丈夫给她买了19磅满是灰尘的旧书当作生日礼物;有一次她住旅馆,发现房间里仅有的一册文字材料是本1974年丰田花冠汽车使用手册,所以读了不下两遍……她爱读的书成了她一生中的重要章节。《书趣》既幽默,又博学还确立了安妮·法迪曼的作家地位,使她成为美国当代最优秀的随笔作家。
读书人都知道, 阅读一本幽默的书,就好像是读书间隙中的一次脑力体操,令人精神轻松愉悦。被称为美国当代最优秀的随笔作家安妮·法迪曼,在其新作《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中,就以优美的随笔,讲述了她对书的痴迷,道出了家庭生活中的读书乐趣。
《书趣》共收录了18篇谈论读书的文章,法迪曼为写这些文章前后共花费4年时间。法迪曼说:“在这些年里,我的儿子降生了,女儿学会了阅读,我的丈夫和我已40岁,我母亲80岁,父亲90岁。然而我们的书仍旧没有年龄,不显老,甚至在我们出生前很久印出的书也是如此。”很显然,法迪曼通过这本书所要提倡的是:不是鼓励你去买一册新书,而是教你怎样保持和旧书的关系。
法迪曼在书中叙述了她终身与书和语言相恋的故事。她爱读的书成了她一生中的重要章节。她以优美的文笔重新复活了随笔的传统,从柯勒律治、奥威尔等人的小故事谈起,轻松地转移到谈论她爱书如命的家庭。她幼年就拿父亲的22册《特罗洛普文集》当积木;婚后几年,只有将自己和丈夫的书合并之后,才感到自己是“真正结婚了”。她细腻而又丰富地谈起赠书时扉页题词的艺术,情不自禁替别人校改错字的怪癖之乐,以及朗读的愉悦等。
法迪曼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极度幸福的女人,她性格乐观、开朗,只是有时候有点马虎大意。她的文字处处都有昂扬的光照,遍布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不管是和家人的亲密关系,还是和书本的毫无顾忌的厮守,都是那样的磊落。在捍卫自己对书的独特情感时,法迪曼甚至有点忿忿不平:“许多人写到书,就像谈论烤面包机一样,我觉得这很奇怪,所以才开始写这本《书趣》。”“书籍记载了我们生活的故事。由于它们堆积在我们的书架上,这些书也成为我们生活的许多章节。”读着这样干脆利落的文字,毫不遮掩的个性让人觉得有男子气魄。
那么,对书该抱有怎样的态度呢?法迪曼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中写道;“我们认为书的词语才是神圣的,而装载词语的纸张、布面、厚纸板、胶水、装订线、油墨等不过是容器而已。根据实用的需要,无论怎样对待它,都谈不上是亵渎神圣。狠命得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对我而言,就很认同这个看法,因为我就经常在书上写写画画,偶尔也会夹进去一片树叶、一个昆虫之类。但是让我像她讲的那些“世俗的爱书人”,上飞机前为了减轻书的重量,将看过的部分撕掉扔进垃圾箱(法迪曼的父亲),或者在桑拿浴室里看书,任由高温高湿使书页像花瓣一样散落下来(法迪曼的丈夫),我实在很难做到。毕竟书除了阅读之外,书籍本身有时也是一件艺术品,让人不忍破坏。
读法迪曼的这本《书趣》,随时出现的段落,都是惊喜,天晓得这个女人是怎么样做到这样灵巧自如的,甚至每一篇文章里大量存在的引用与借喻,都不再是望而生畏的暗礁岛屿,经过她的妙手裁剪,一切都自然,就像林荫小路两旁欹斜的花草,丝毫不会扰人前行。我想,但凡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就绝对会在这本法迪曼所写的《书趣》里找到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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