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人的骄傲自白

    安妮·法迪曼的书琐碎,自恋,优越感十足。她在几乎每篇文章里都会提到她的“法迪曼组”(成员包括她的父母、兄长和她本人)、丈夫乔治和她的两个孩子,也不管读者是不是愿意看—— 奇怪的是,看她讲那个爱书家庭的故事,我还挺受用的。她十四岁的时候从父亲书架上的《芬妮·希尔》里面学到性的知识,“我认为父母亲的书架是十几岁的孩子第一次和带有色情内容图书相会的最好场所”。这让我想起少年时趁独自在家的当儿,迅速地在香港太平书局影印的全本《金瓶梅词话》里寻找“重要段落”的情形。现在,那六册暗红色的书就摆在我的书架上。

    她形容法迪曼家族对书的“世俗之爱”,即“狠命地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比如她父亲上飞机之前为了减轻纸面平装书的重量,就把他看过的章节撕下来,扔进垃圾箱里。我暗忖,自己可做不到这点,顶多就是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或者夹进一两张树叶标本罢了。不过在另一个方面,我就比安妮潇洒多了:她说用巴黎地铁车票或者电脑快速打印的信用卡收据当书签,只能用于矫揉造作的艺术批评书里面,因为这是“用商业化的庸俗东西来贬低这些著作”,在小说或诗歌里决不用,“这类书是神圣的”;我却很喜欢把火车票、购书收据和书店名片这些信手拈来的玩意当作书签,它们才不是庸俗的东西呢。

    爱书的人,看另一个爱书的人写关于书的文字,大概就是类似的心情吧,时不时总要反观自身,问上一句,“我也是这样么”。然后,或赞同,或反对,当然还有某些不光彩的想法。我看她写道,“我父母的书籍大概共计七千余册”,“四分之一英里长的各种书架”,还有,乔治带她去一家“出售三十万册旧书”的旧书店里“呆了七个小时”,走出去的时候“携带的书重达十九磅”,总要忍不住艳羡起来,恨不得身临其境。当我从她嘴里听说她拥有六十四本有关南北极探险的书,以及夹着猫头鹰羽毛和松鼠尾巴尖的《约西米提和东坡的鸟类》、一九五一年版的《北美大平原东部蝴蝶野外考察指南》、只剩一支胳膊的探险家鲍威尔写的《科罗拉多河及其峡谷探险记》等等这么有趣的书的时候,我就想,如果能够把它们据为己有,那该多好!

    后来,我在自己的书房里发现我有一本《科罗拉多河探险记》的中译本,花城出版社的,差不多四百页厚,里面有很漂亮的插图,我就又高兴起来,心理平衡了些。可惜我还没来得及读它呢,要读的书永远是那么多。

    得赶快读,要想像安妮那样写文章,得赶快多读些。在《闲话大小事》的第一篇文章《收集自然标本》(一篇讲捕蝴蝶的小品文)里,她在书后的资料来源里老实交代说,在关于蝴蝶方面,她参考的资料书是五本;关于一般收藏,四本;关于自然史,特别在十九世纪,六本;关于达尔文和他的著作,六本;关于纳博科夫和他的著作,十三本;各类其他资料,三本—— 合计三十七本。她说她的孩子“每次看见我把二十本书打开放在书桌上,另外二十本放在地上,便知道我在写文章”,真的不是盖的。我再补充点参考资料吧:安妮笔下那位活到九十多岁的、非常非常博学也非常非常可爱的老父亲,克利夫顿·法迪曼,就是那本著名的《一生的读书计划》的作者。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安妮在《“插入胡萝卜”》一文里谈论了错别字,其中提到贝弗利·西尔斯的《自传》的第一句话,“当我才三岁,名叫Belle Miriam Silverman的时候,就已经在阴户中(in pubic)表演独唱了。”那本书里“公开”(in public)误印为“在阴户中”(in pubic)。好笑的是,就在这本《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的第五页,有这样一句话——“如果我告别了那本外阴部粉红色的《夫妇们》”。外阴部粉红色?……她要是看到,会不会也像我那样觉得很有趣,简直就像是对她的绝妙呼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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