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电影各自精彩

  电影与小说完全是两个可以各自独立的体系,各自精彩。看过电影之后,再来读原著,很少瓜葛,但在一些细部,还是有所补益。比方说,电影中,伯恩隶属“踏脚石”行动,为什么叫“踏脚石”呢?电影没解释,仿佛凭空捏造的,小说却说到了。小说另外一个译名叫《71号街幽灵》,“踏脚石”行动的本部在纽约71号街上的一座公寓:“一座门口有一段厚实石阶的棕色石头住宅,石阶古里古怪,与众不同,每一级的表面都有交叉的黑色隆起线,保护下台阶的人不受刮风下雨自然力的影响,鞋子上下移动也不会在冰雪上打滑……”虽然是个小细节,但像是突然回到精神本源,读到的时候直觉得作者周全。我们看电影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电影分为好几个泾渭分明的部分:银行、大使馆;苏黎世、巴黎,伯恩一一过场,没什么交叉。而小说中,几乎所有的细节都是连贯的,前后呼应的。作为通俗小说家的罗伯特·陆德伦有丰富的阅历,却很少耍文字上的花招,他老老实实地讲一个悬念迭生的故事。我们对通俗小说的期待,或者不仅仅在于此,然而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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