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 科级以下,60平方米; 正、副科级,70平方米; 副处级,80平方米; 正处级,90平方米; 副局级,105平方米; 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 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其他人员可参照此标准。
户型面积如何控制 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曾经出现了100平方米以上甚至200平方米的大户型,超出了一般购房者的承受范围,引起了北京市民的不满。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为中低收入者,但很多经济适用房项目都建成了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虽然每建筑平方米的单价控制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但由于面积过大导致总价却居高不下,让中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对此,北京市建委开发处处长孙新欣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新审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主力户型都必须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将越来越少。
孙新欣介绍,2003年市政府162号文件提出,此后新批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主力户型,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1998年开始建经济适用房之后,2004年虽然没有新批准项目,但建委注重了政策的衔接,对于所有的在建项目都努力控制大户型。一些原来户型比较大的项目,能做调整的都要求进行调整,单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比例明显下降,仅占2%左右,而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的明显上升,在2004年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中占到55%.
如何进行交易和转让 对于已经满足上市条件,且确实需要上市的经济适用房,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四部门于2004年5月份共同发出《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包括21项税费减半和出让金)。
《通知》强调,对于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的家庭(包括已住满5年的),出售后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居住未满5年的家庭,不能按市场价出售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如果有特殊原因,必须出售的,那么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允许外地人(户籍不在北京的人)在京购买二手房,所以经济适用房上市后可以卖给外地人。但外省市的购房者也需要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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