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末至今,沪上二手房价持续疯涨,不少挂牌房源一个月内单价涨幅超过千元,两三个月内房屋总价上涨一二百万元并不罕见。对于卖方来说,提前2、3个月成交,少赚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情况比比皆是,由此而引发的违约现象亦层出不穷。利益与交易诚信之间,很多人选择了前者。 案例一: 3个月内两次违约 世茂滨江花园是浦东陆家嘴地区知名的滨江景观楼盘。去年11月,赵先生看中了世茂滨江花园一套建筑面积为164.78平方米的2室2厅2卫挂牌房源,并通过某品牌中介公司顺利地与房东钱先生以380万元的总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买方先行支付卖方10万元作为定金,若卖方违约,将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谁料,年底出现二手房行情的“小阳春”,房价一路飙升,到今年1月份,由于赵先生贷款一直没有到位,双方还未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房东钱先生眼看时隔两月,自己房子的市场价又上涨了一大截,在更大的利益空间面前,他选择了违约。于是,钱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向赵先生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20万元。今年1月底,钱先生以420万元的总价将这套房源卖给了另一位接盘者林先生。虽然钱先生由于违约损失了10万元,但420万元比380万元,收益增加了40万元,扣除10万元的损失,钱先生违约的结果是多赚了30万元。
然而,房东钱先生不曾料到,房价继续一路飙升,到了2月底3月初,另有购房者愿以590万元的总价购买钱先生的这套房源,在更大的利益诱惑下,趁着新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钱先生又一次选择了违约。按照合同的规定,钱先生应该向林先生赔付数额为总价10%的违约金,也就是40万元左右,最后,双方经过协商,钱先生为自己的第二次违约赔付了30万元的违约金。从两次违约情况来看,钱先生虽然由于违约总共损失了40万元,但短短3个月时间,房源总价上涨了210万元,减去两次违约损失的40万元,钱先生多赚了170万元!当违约带来的利益远高于违约成本时,钱先生一次又一次地选择了违约。
案例二: 增加获利是违约成本5倍 同样是陆家嘴,当地二手房价上涨程度最有代表性的楼盘还有汇豪天下,自去年12月至今,该楼盘的二手房挂牌单价平均上涨了5000元/平方米,楼层高一些、面积在110平方米左右的2房房源单价甚至上涨了近7000元/平方米。
高女士于今年1月份以292.5万元的总价订购汇豪天下一套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房屋,并向房东黎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春节过后,房价一度急涨,相隔一个月,汇豪天下挂牌房源单价上涨了2000元/平方米。房东黎先生为了增加获利,不惜违约将这套房源以单价21500元/平方米、总价322.5万元另择卖家。按照合同,黎先生返还给高女士双倍的定金,也就是10万元损失5万元,即便是这样,黎先生违约后仍然多赚了整整25万元。
案例三: 为6万元卖家主动毁约 如果说,许多卖家在高达几十万、甚至一两百万元面前难以把持的话,那么,相对更小的利益诱惑与信守合同相比,又会如何呢?
陈小姐于去年11月份看中一套联洋年华的小户型二手房源,面积为76平方米,总价为72万元,房东何先生是浙江商人,签完合同之后就暂时离沪了。12月份,何先生在买家的催促下,回到上海办理正式的交易手续,这时他发现,联洋年华房源的挂牌单价仅一个月时间就普遍上涨了千余元,尤其是小户型房源单价更是猛涨了2000多元。这样算来,何先生早卖了一个月,就少赚了10多万元。正巧这时有人愿以88万元的总价接受何先生的房源,如果违约,按照合同,何先生要双倍返还定金,共损失10万元即便如此,还是多赚了6万元。于是,何先生毫不犹豫地为了多赚6万元选择了违约。陈小姐非常气恼,并表示说:“房东要是真想多赚6万块,我可以加给他,但这种为了6万元就能违背诚信的人,我已经不屑跟他做交易了!”
如何规避违约风险 在房价节节走高、一路飞涨的市场状况下,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或违约金与急涨的房价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已不具明显的约束效力,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制约卖家履行合同。是信守合同还是选择违约,很多情况下只能依赖于卖房者的道德规范和诚信度,而道德范畴内的无形约束在强大的物质利益的冲击下,又显得如此不堪一击。如何避免违约风险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尤其是购房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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