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是布洛克最好的小说——这不是我说的,是布洛克自己说的。《小城》是布洛克最好看的小说——这是我说的,我已经向至少十位朋友推荐此书,人人说好,没有退货,让我本月荐书的公信力大增。
布洛克是最好的侦探小说家,但他绝不是类型作家,他的罪案和破案从来都不花哨。我更愿意把他看成一个都市作家,一个纽约作家。布洛克小说最好的味道来自纽约,来自纽约人,来自纽约人的故事。《小城》前一百页,已经有五位人物登场:潘科,纽约的清洁工,同性恋,黎明即起,打扫妓院、酒吧以及身份模糊的纽约女郎的寓所;苏珊·波玛伦斯,画廊的女老板,情欲澎湃;莫瑞·温特斯,六十七岁的刑案律师,老练、老到的色鬼;克雷顿,出场潦倒,马上更加倒霉,最后逆转走红的小说家,布洛克略带嘲弄的自画像;巴克伦,下届纽约市市长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主流生活方式代言人,健康、阳光,其实已深陷中年危机。当然,另外还有那位被“九一一”摧毁全部生活的罪犯。
如果布洛克先发表《小城》的前一百页,然后征询读者的意见:往下走,你们最想看哪几位的故事?我肯定会点潘科。你想想,一个底层的同性恋,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又是那么古怪,他自己、他身边串联着多少好玩的故事?可惜,一百页后,潘科退场了。
我还会点温特斯。这个老色鬼一点都不脸谱化。全世界的色鬼,从卡萨诺瓦开始,无论老幼,表面风光后都有自己的辛苦。温特斯,年近花甲,身材富态,领带上还有食物的污渍,但风月场上依然光芒四射,“害你阴部发潮”。然而,私底下,他却在和前列腺癌搏斗。为了让自己火力不失,他除了喝一点中药,放弃一切治疗。这是色鬼的代价和坚忍。他的故事一定有趣。不过在后四百页,布洛克也让他出局。
苏珊·波玛伦斯是我和布洛克唯一的共同选择。这个纽约女人,生活中只有两项内容:性和艺术。《小城》所以好看,全在布洛克准确、专业地写下她每一个性爱故事。布洛克笔下的苏珊故事,不脏,不低级趣味。用克雷顿的话来说,她是一位性艺术家。她把自己的每一项性爱做成艺术作品。以建筑为喻,她和克洛伊的性,就像刘海粟艺术馆;她和巴克伦的性,就像鸟巢;她和克雷顿的性,就像悉尼歌剧院;她和库克、麦克肯的性,最不济也像双球的东方明珠。
我猜,中国的读者会很喜欢苏珊的故事。不过美国有些“布帆”却不以为然。他们说,布洛克早就写好了《小城》,一直藏到他妈妈去世才敢发表。这些美国人不太了解布洛克。其实他出道之初就是情色作家,多年以后才改写侦探。
读布洛克的小说,还有一个乐趣就是走上两步便会撞到几句刻薄的俏皮话。《小城》里依然满目繁花。小说家克雷顿和两位警察聊起他在一个写作班上课,警察说:“也许这是一个认识女人的好地方。”克雷顿承认,班上有很多文学女性,他又是公认的权威,按照道理说,他可以予取予求,重点是:“塞缪尔·约翰逊在读完另一个作者的作品后说,‘你的作品既原创又出色,但是,原创的部分不出色,出色的部分不原创。’在课堂里的女生,有正点的,有可以上的,但问题是:可以上的不正点,而正点的又不能上。”我太喜欢这个句型了,马上偷来练习造句。比如说,餐馆里的菜色既好吃又便宜,但是,好吃的菜不便宜,便宜的菜不好吃;夜店里的女孩既漂亮又随便,但是,漂亮的女孩不随便,随便的女孩不漂亮;我们的官吏既清廉又能干,但是,清廉的官吏不能干,能干的官吏不清廉……
顺便说一句,《小城》的译文,我以为是布洛克小说最好的中文翻译。好到以后只要是刘丽真小姐的译作,我一定追着买,不管她翻的是不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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