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的秘书巴让诺夫在回忆录中写道:“在1922年中央4月全会上,根据季诺维也夫的主张,加米涅夫提出任命斯大林为党中央总书记的建议。当时,列宁虽然对斯大林非常了解,但对此建议没有表示异议。”巴让诺夫的说法解决了托洛茨基与梅德韦杰夫两人说法之间的矛盾。可以看出,斯大林担任总书记一职是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两人的共同主意,由主持会议的加米涅夫提出,这也就可以解释不久之后,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斯大林三人为什么能够迅速结成控制最高权力的“三驾马车”。
中央委员会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的。俄共十一大在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成员时向代表建议的方案是二十七人,选举时可以涂去选票中不合适的候选人,写上自己要选的人名。这种选票自然是有导向性的,更有导向性的是在发给大会代表的中央委员选票上,在斯大林名字后面的括号内写着“总书记”字样,在莫洛托夫和古比雪夫名字后面标明“书记”。这就是说,在制作选票的时候已经内定这三人未来的职务,而代表在投票的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已经把总书记的大权交给了斯大林。所以,4月中央全会实际上只是通过了一个事先已经决定了的决定而已。不过关于这一切,大会速记记录上没有任何说明,仅直接公布当选名单。
方案中的二十七人均获得多数票,当选中央委员。得票最多的是列宁和托洛茨基(四百七十七票),其次是布哈林和加里宁(四百七十六票),第五位的是捷尔任斯基(四百七十三票),拉狄克和托姆斯基得四百七十二票,李可夫得四百七十票,拉柯夫斯基得四百六十八票,斯大林得四百六十三票,名列第十位。
选举中央委员的选票上标明“总书记”和“书记”的字样,又是明显违背程序的做法。代表大会只选举中央委员,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应该由大会后的中央全会选举。这种违规做法显然是为斯大林造势的措施。这种做法招致检票委员会尼·斯克雷普尼克的不满,甚至要求将这些选票作废。
由于有人对这种做法有意见,全会讨论了这个问题,加米涅夫作了解释。他说,在选举期间,他在大会一致赞同的情况下曾经声明过,在某些选票上注明了担任书记的人选,此事不应限制中央全会的选举自由,这只不过是一些代表表达的愿望。然而俄共十一大速记记录中未见加米涅夫的这一声明。中央全会只好把此解释记录备案。这种解释相当牵强,“一些代表个人的愿望”怎么可以写在选票上呢?沃尔科戈诺夫就此写道:“这一‘愿望’首先是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的,暗地里也是斯大林的。”
代表大会也没有讨论和决定设置总书记一职,最终确定设置这一职务的是大会后举行的中央全会。全会记录写道:“确定设总书记和两名书记。任命斯大林同志为总书记,任命莫洛托夫和古比雪夫同志为书记。”
在俄共十一大上,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对领导人身兼多职曾提出意见,他说:“我们举斯大林同志为例,他是政治局委员,同时也是两个人民委员部的人民委员。能够设想吗?一个人能够负责两个人民委员部的工作,除此以外还要担负政治局和组织局以及中央几十个各种各样委员会的工作?”
列宁在会上为斯大林身兼数职辩解说:“我们需要有一个各族人民的代表能找他深谈的人。哪里能找到这样的人呢?我想,除了斯大林同志以外,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也提不出第二个人选来。”“工农检查院也是这样。工作很艰巨,为了能进行检查,需要有一个有威信的人来领导……”
从列宁的辩解看,似乎还要斯大林继续兼职下去,看不出另有安排。因为如果那时已打算让他担任总书记的专职,并打算解除他的两个人民委员职务,那就用不着为斯大林的兼职辩解,说无人可代替之类的话了。
列宁参加了俄共十一大以及大会后的中央全会。所以,应该说列宁是同意斯大林担任此职的,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是列宁提名的。
在任命斯大林之际,列宁认为,需要严格限制总书记的职权范围,严格限于党务,同时也考虑解决斯大林的多种兼职问题。列宁起草的全会关于书记处工作安排的决定中写道:“责成斯大林同志立即给自己物色几名副手和助手,使他解脱苏维埃机关的工作(除原则性的领导外)。”
1922年4月25日,解除了斯大林的工农检查人民委员的职务。然而他的民族事务委员一职一直担任到1923年7月该部撤销为止。
那时候许多人并不把“总书记”的职务看作重要职务,觉得这是纯属机关性质的,并非很高级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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