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慈善 从同一个站台出发的列车或走向同一站点的不同交通工具?

    在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中,社会的良性运转依赖于不同社会角色完成自己的责任。每个组织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归根到底无非是尽心力、尽责任,竭尽心力来完成现代社会分工所给定的责任。完成了责任,社会公益也许自然就从中产生了。政府的社会责任是提供公共服务,而不得用公共权力寻租;学校的社会责任是提供智识产品而不是去经营教育;公司的社会责任在于创造社会财富而不贿赂公行;宗教的责任是提供人们需要的精神产品,慈善组织的责任是实现社会公益,填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空白。从这个视角看,慈善组织和宗教组织都应当有自己明确的定位,通过合理的行动实现各自目标。不缺位,不越位,是组织行动的底线。外溢的效应是自然的结果,而非组织的当然追求。人生不过百年,产业的存续也许可长可短,文化和爱心则可流布将来,宗教、慈善在惠福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在创造延续我存在的文化,放大我德性的精神。宗教有可能在一个变动社会中使我们更好地寻找到自性。在一个欲望横溢的浮华年代,爱心是一件易碎品,需要精心呵护。宗教和慈善提供的爱心都是我们社会最珍贵的东西。因此宗教和慈善依然是这个社会重要社会和谐机制。宗教带来的价值提升,慈善爱他、奉献的情节在一个消费和浮华的时代里可以维系社会德性的提高。

    但宗教和慈善这些美好的东西并不能否定我们理性审思的必要,也不能否定现代社会的管理。宗教和慈善都应当对自己合理定位,回应变化着的世界。对于中国来说,这个问题更为迫切。中国的宗教组织没有经历过宗教立国的阶段,也没有经历过宗教改革的去世俗化的洗礼。因此如何在转型的社会中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寻找自己的定位,而不变成权力的附庸和流俗的牺牲品是一个问题。在读民间宗教史时我们在慨叹“中国还有此等人,此等事,此种历史,此等社会”。[⑥]感叹人类的慧命的多样性,其宽容性,其杂而多端,其有容乃大的特质。也会看到许多宗教组织借教扬名,借教敛财的一面。因此宗教又要面对市场化的考验,“人间的宗教”不转变为金钱的宗教可能是更大的调战。对于慈善组织来讲,面对组织的日益专业化、面对公共权力的挤压、面对市场竞争同样有一个合理定位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现代公司法的改革已经为公司从事慈善事业清理掉几乎所有的束缚,政府的社会责任也逐渐覆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其它社会组织可以从事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如何寻找自己的位置。因此宗教和慈善面对的问题是共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和慈善又是可以相互借鉴的。没有普济的宗教可能变为一种纯粹的说教,没有济世和救世情怀的慈善能走多远,能否比市场和政府性的专业服务组织更能证明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宗教和慈善都面临的是发展和提升的问题,没有发展就无法表明存在的意义,没有提升就无法证明合理性。因此可以说,在今天宗教和慈善都走在十字路口,至少在中国是这样。挑战可能也是机遇,但更为关键的是,路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像某个流行的段子所讲的那样,“此处可转弯”。在出发的时候我们可能就需要想到归宿。 

    [①]所谓“普济”从社俗的层面来说就是注重施舍、救济等工作,不断把金钱、财物施送给社会上需要的人,认为这样子做,可以获得宗教上修持的“功德”,达成宗教所要求的使命和传教的目的。凡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社会教育、社会医疗等工作,都包括在内。——宋光宇:《宋光宇宗教文化论文集》(上),佛光人文社会学院,2002年版,第3页。
    [②] 参见梁其姿:《施善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③] 参见弗兰克﹒H. 奥利弗:《象牙塔里的乞丐——美国高等教育筹款史》,许东黎、陈峰译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④] 资中筠:《财富的归宿——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述评》,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页。
    [⑤] 参见小浜正子:《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葛涛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⑥] 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10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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