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长痛短痛 还得痛一痛

长痛不如短痛,在股权分置这场改革付出大代价之后,但愿真能换来市场的健康发展。

    自5月30日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1日证监会发出《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沪深股市又创下8年来的新低。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为什么被管理层视为利好的政策,市场总是作为利空来读?

    细细咀嚼一则《意见》、一则《通知》,前者10条,后者9条,从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流通股股东、保荐机构、机构投资者、监管司法部门、乃至新闻媒体等事关改革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透过这些具体措施,我们似乎可以读出两条重要信息,一是“综合配套”,二是“所有公司”,即有权部门将采取一切措施、鼓励所有上市公司(少数涉嫌违法违规的除外),加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整个改革进程将提速、时间不会太长。

    动员一切力量、力保改革成功,本来就是我党的长期优势。如果说4月底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通知》,以及两交易所的《操作指引》,涉及的还仅仅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保荐机构、交易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圈内人士”的话,如今则已从“圈内”扩充到了“圈外”。如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意见》就强调指出,“顺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需要稳定的市场环境。为此,要加快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扩大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加强资本市场法制诚信建设等各项资本市场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协调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问题是,“综合配套”到底有哪些?“协调推进”又怎么推?如市场关心的取消红利税一事,原本有一说是6月1日推出,如今“六一”已过杳无音讯。想想也是,2004年度红利已派了一半公司,难不成早发红利的要缴税,晚发的不缴?又如资金面的问题,现在已经不是保险资金之类的合规资金,而是救市资金得赶紧入场; 还有加快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怎么化解,是拿几百亿元填窟窿还是充实资本金?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是在逼综合部门出实质性利好,否则,光有“综合配套”、“协调推进”之类的空话是没有用的。

    二是“所有公司”。证监会专门就第二批试点发了个通知,并且通过发言人之口,明确宣布,“原则上所有上市公司都具备成为试点公司的基础条件,包括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司,只要能够拿出合法合理,有利于市场稳定和发展的改革方案,都可以表达参加改革试点的意愿”。这就是说,包括含有B股、H股,以及内部职工股之类历史遗留问题的,都可以表达试点的意愿,并且都会得到鼓励。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这一点被再次确认,这就意味着所有A股都是含权股。在方案形成的具体程序上,将由原来由非流通股股东提案、流通股股东审议通过,改为在董事会提出方案前,“安排充分时间,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这是否意味着流通股股东实际上也可以提出方案?像首批四家试点方案公布后的讨价还价,很可能会提到方案公布前进行。虽然方案公布前由于必须“安排充分时间”,过程将会延长,但一旦方案形成并上报,再要更改就颇不容易。这一来,流通股股东、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就更重了。

    鉴于第二批试点的公司肯定会大大增加,并且在制订方案中不是七嘴八舌而是千嘴万舌,市场由于不确定性更大可能更为动荡。在市场对第一批试点普遍感到失望之后,现在寄希望的是第二批试点,日前,连国资委官员也明确提到,解决股权分置要以建立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机制为核心,非流通股股东一定要有改革意识,有大局意识,如此,则长痛不如短痛,在股权分置这场改革付出大代价之后,但愿真能换来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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