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思孝的自问自答 Q:你怎么理解主题“在那遥远的地方”?
A:我这里所写的遥远,并不是距离上的,而是记忆中的。
Q:小说中“我”和父亲听Nirvana的歌,是真实发生的吗?
A:不只是这个细节,基本上这篇小说可以归类为非虚构。尽管过去小三十年,一些细节不够准确。这篇小说的起因是科特?柯本去世三十周年。那天,我突然想起,我曾经和父亲讨论过柯本的自杀。然后就想到了和父亲的那次出行。整篇小说,就以金城铃木125摩托车切入。
Q:说一下写作过程。
A:初稿一周,二稿和三稿一周。加起来,算是半个月吧。
金城铃木125 文/魏思孝 我一直没学会骑摩托车。其实,我也没想过去学。摩托车进入寻常百姓家那会儿,我刚升入初中。那年香港回归,我们这群小学毕业生分到了学校发的一枚纪念章。如今这枚紫荆花纹的纪念章和几支坏的圆珠笔、日记本、任贤齐《心太乱》的盗版磁带、周杰伦《范特西》盗版歌词本、初中学生证吊牌、大学期间参加征文比赛的获奖证书、大学女友的大头贴、我爸某次住院的一沓费用清单等一起躺在老家的床头柜里。我胸口佩戴着纪念章时没意识到人生快乐的时光只剩下一点尾巴,差不多两年,勉强捱到澳门回归。我四十岁,回忆过去很少涉及到少年,更别提为此写上几笔。我这个人没记性,不像那些早慧的人,脑袋能容纳下许多过去的细节。我头脑里只是些片段,东一块西一块,模糊不清,感受只能用简单的几个词概括,说不出些所以然来了。对一个将写作视为志业的人来说,这是场灾害。
去镇上念初中,我有了自己的交通工具。我姐留下来的那辆女式自行车,车把是歪的,链条剐蹭着挡泥板,脚踏少了一个,轮胎松动。最主要的一点,它还是粉红色的。我就这么忍受着同伴的嘲弄,每天骑着它行六里路到校。不管怎么样,用一句矫情的话来说,世界慢慢向我敞开大门,让我看到更多的风景。教学楼三层高,操场的跑道一圈四百米;有一种衣服叫牛仔服;上微机课要穿鞋套,不然它会中毒;万物都由化学分子构成,人体也能自燃;我们的名字用英文念出来,和中文的发音一样。我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交到一两个形影不离的玩伴,热爱上足球。1998年世界杯后,我在笔记本上写下各类球星(齐达内、罗纳尔多、苏克、马尔蒂尼、博格坎普、西多夫、戴维斯、加斯科因、巴乔、坎通纳……)和球队(国际米兰、阿森纳、博卡青年、格拉斯哥流浪者、埃因霍温、曼联、勒沃库森、罗马、巴塞罗那……),我盯着这些名字,在课堂走神,心想,我真是知道不少地名,尽管一辈子都不会去。我当时就认为,会把它们记一辈子。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这些球星的名字出现,会立刻带我回到当时的课堂,一头白发的语文老师,挺着大肚腩,在讲台上回忆起饥荒年代,声情并茂念着,“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2013年7月14日,加斯科因喝醉后倒在路边,靠着一个垃圾桶昏昏欲睡。他已经老得不成样子。我们来回传阅从旧书摊上买来的体育杂志,那些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前的赛果分析以及球星们的海报,令我们激动不已。坎通纳飞踹水晶宫的球迷,真是一条硬汉。进球后,我们也学他把衣领竖起来,环视四周。我们熟悉球场的规则和战术,在脑海中模拟过人技巧。放学后,我们在后面的操场——沙土地,踢到天黑,腿上留下几处滑铲时的创口,边复盘刚才的进球边走向水池,轮流在水龙头下喝水、冲头。骑自行车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我一身酸痛坐在圆桌前,大口吃着剩菜,内心充斥着过劳后的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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