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官任期有限,要想在任内快速提升经济增长,往往只能加大投资力度,上马各种大工程、大项目。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例,在一个城市的平均任期不过三四年,而基础设施或工业项目最快也要两三年才能完成,所以“新官上任三把火”烧得又快又猛:上任头两年,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投资、财政支出往往都会快速上涨。而全国平均每年都有三成左右的地级市要更换市长或市委书记,所以各地的投资都热火朝天,“政治-投资周期”比较频繁。投资需要资金,需要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支持。所以在官员上任的前几年,土地出让数量一般都会增加。而新增的土地供应大多位于城市周边郊区,所以城市发展就呈现出了一种“摊大饼”的态势:建设面积越扩越大,但普遍不够紧凑,通勤时间长、成本高,加重了拥挤程度,也不利于环保。
虽然官员的晋升动机与促进经济增长目标之间不冲突,也对地区经济表现有相当的解释力,但这种偏重投资的增长模式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2016年之前,官员升迁或调任后就无需再对任内的负债负责,而新官又通常不理旧账,会继续加大投资,所以政府债务不断攀升。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低风险高收益的工业投资项目减少,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也在减弱,继续加大投资会降低经济整体效率,助推产能过剩。此外,出于政绩考虑,地方官员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常常偏重“看得见”的工程建设,比如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绿地等,相对忽视“看不见”的工程,比如地下管网。所以每逢暴雨,“看海”的城市就很多。
因为官员政绩激励对地方政府投资有重要影响,所以近年来在“去杠杆、去库存、去产能”等供给侧结构性重大改革中,也包含了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改革。2013年,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别强调:“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来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明确了“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这项通知之后,再加上一系列财政和金融改革措施,地方GDP增长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开始下降。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在考核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时,要看“全面工作”,“看推动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况和实际成效”。
在官员考核和晋升中,政绩非常重要,但这不代表人情关系不重要。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只要工作业绩不能百分百清楚地衡量(像送快递件数那样),那上级的主观评价就是重要的,与上级的人情关系就是重要的。人情和业绩之间可能互相促进:业绩突出容易受领导青睐,而领导支持也有助于做好工作。但如果某些领导为扩大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在选人用人中忽视工作业绩,任人唯亲,就可能打击下属的积极性。在这类问题突出的地区,官僚体系为了约束领导的“任性”,可能在晋升中搞论资排辈,因为年龄和工龄客观透明,不能随便修改。但如此一来,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都会降低。
虽然地方官场的人情关系对于局部的政治经济生态会有影响,但是否重要到对整体经济现象有特殊的解释力,我持怀疑态度。一方面,地方之间有竞争关系,会限制地方官员恣意行事;另一方面,人情关系网依赖其中的关键人物,不确定性很大,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有“树倒猢狲散”。但无论是张三得志还是李四倒霉,工作都还是一样要继续做,发展经济也一样还是地方政府工作的主题。
政绩和晋升无疑对地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非常重要,却无法激励绝大多数公务员。他们的日常工作与政绩关系不大,晋升希望也十分渺茫。在庞大的政府工作人员群体中,“县处级”及以上的干部大约只占总人数的1%。平均来说,在一个县里所有的正科实职干部中,每年升副县级的概率也就1%,而从副县级干部到县委副书记,还要经历好几个岗位和台阶,动辄数年乃至数十年。因此绝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最在意的激励并不是晋升,而是实际收入以及一些工作福利,包括工资、奖金、补助、补贴、实惠的食堂、舒适的办公条件,等等。这些收入和福利都与本地经济发展和地区财政紧密相关,在地区之间甚至同一地区的部门之间,差异很大。大部分人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感受到这种差异,知道自己能从本地发展和本单位发展中得到实惠。若有基层部门破坏营商环境,也会受到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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