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炸弹?炸弹呢?我焦急地四处寻找,结果什么异常情况也没见着。这时,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在找的是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上头有一根引信,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样,上面还写着两个白色的大字‘炸弹’。……我做着分娩式的深呼吸,口水也不自觉地顺着嘴角流出来……我又一次把头伸进引擎盖去,忽然,发现里面有很多长得那副模样的可疑物体。有一些大概是汽化器,或是火花塞吧,可我并不知道它们究竟长得什么样子。炸弹!许许多多的炸弹!”(236页)血肉即将横飞。逃还是不逃已经或者即将不再是问题。可这位(用他概括某类藏书家的语词)“既沉迷不悟又桀骜不驯”、“身上有一种神经兮兮的气息”的作者却决定坐回车里,面无惧色地听由老天爷安排。贩书读书琐屑的忙忙碌碌中何时何地修成如此神圣的定力?“我在英国生活了二十五年,已经习惯了英国人的处事方式,因此我选择了后一种:宁愿冒着眼前身首异处的危险,也不愿引起骚动,丢人现眼。无论如何,即便我死,也要死得痛快,我的子孙终究会记得我,奉我为殉道者,甚或是一名英雄。”(236-237页)我得承认,这一刻,“英国人”三个字简直迷人到了从未品到的极致。我真想即刻抓住他们其中随便哪一位,马上拿出书中119页西格弗雷德·沙逊说给T. E. 劳伦斯的话对他再说一遍:“真是一部杰作,你这该死的家伙。”当然只有一场虚惊才会让这个掌故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收尾。这位因出版拉什迪另一作品而不得不担心会遭到拉什迪那样死亡威胁追杀的出版人,在他公寓里轻松讲述完这场有惊无险的经历后,他想得意地安慰安慰鼹鼠一般长期生活在恐怖压力下的拉什迪。该怎么回敬他的美意?拉什迪默默沉思了一会儿。“一点也不,我从未有过片刻的恐惧。这个故事只能说明,你是个胆小鬼。”(237页)拉什迪的性命我无法预测,但我预测这则掌故会活得很久。
娴熟的故事技巧之外,真诚、决不做作的坦率令《托尔金的袍子》叫人放心、感觉可靠。这是一部书价值构成的重要基因,如同真人格之于人。关键是,这真诚和坦率不是基于“诗意”的而是基于“学术”的,且是成色十足的“牛津学术”,与平庸写手们无根基的“俏皮”、“犀利”毫无干系。“它(《尤利西斯》)是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文学经典,但它也恰恰提醒我们,‘经典’一类书籍又会何等令人难说‘满意’二字呀。”(75页)“尽管乔伊斯本人认为《尤利西斯》是明智正常的,充满生机与活力,但它决不是那样的经典之作,不是让人不读就觉得有点儿羞愧的那类书。”(83页)“这本书(《智慧七柱》)可谓是无人不知,可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两位曾实实在在地读过它,之所以这样并非因为该书太晦涩难懂,而是因为它乏味得难以卒读。”(116页)“那么J. K. 罗琳又该被摆放在什么位置呢?我不认为,人们在做出这类评判时可以单单凭借个人的口味嗜好。如果你喜欢伊妮德·布莱顿胜过托尔金,我不会奇怪;但是如果你认为她是比托尔金更卓越的作家,那么,你要么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要么是个白痴。”(267页)何等令人世和学术的虚伪无地自容的畅快淋漓呵!如果真像作者理解的那样,“书是人生阅历的注解”(序第5页),我敢放言,对二十世纪英美文学史来讲,《托尔金的袍子》必将是不可或缺的有力补充,因为它所给出的是让凝固的文学史枯燥刻板的文字在时间中得以重生的真血液。仔细读读67页和68页作者行云流水般评点美国五十年代到垮掉的一代几十年文学变迁壮景的那三段文字会泄露我放言的底气:区区五百个字都舍不得用完,而且字字中的!
《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对按照自己的意愿彻底俘获读者的耐心颇有些自负,虽然他谦逊地表白“心里没底”(序第7页),可那暗暗的期许白纸黑字摆在那儿,尽管绕了个一点都不大的弯:“如果有人能从中读出某种章法秩序,那我只能佩服。”(同上)其实,要依了让作者“佩服”的指点,仅仅把它当作短篇小说集或诗集来读,反倒封住了它通向其他交叉小径的可能——为什么不是历史?不是收藏心理学?不是阅读和写作的哲学呢?比如走向这样的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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