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位朋友家里与它们邂逅的,而且堪称是一见钟情。那是1969年,我24,是一个在英国攻读英国文学博士学位的美国留学生。那是一个激情四溢的时代,而我正处在接受能力旺盛,如饥似渴的年岁,经受着牛津校园生活与上世纪60年代末率性孟浪氛围的双重影响。但是在我人生发生转折的那一刻,并没有任何梦幻色彩;相反,那一刻真的非常平淡无奇。在朋友家的书架上,在杂乱无章、普普通通的教科书与破旧的平装版书籍旁边,我注意到,有一套二十卷、棕色布面精装的《查尔斯·狄更斯作品全集》。
即便是我也能断定,那套书的装帧毫无可圈可点之处,做工简单,灰头土脸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它却给了我如此强烈的震动。我成长于一个书香门第,但家中却从没有买过成套的书。我们不是那样的人家。图书馆才拥有成套的书,而不是在寻常百姓家。可是,在埃弗里路(Iffley Road)那套普普通通公寓的小起居室里,居然有一套狄更斯作品全集!真叫我欣喜不已,无比神往:一个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世界在我面前铺展开来。如果他能够拥有一套狄更斯全集,那我也一定可以。而且,为什么不还拥有一套特洛罗普全集?乔治·艾略特全集?斯威夫特全集?约翰逊全集?那样的话,我的书架看上去会多么的富丽堂皇,多么……高雅!我要创建一个图书馆,而不只是随机积累而成的、毫无吸引力可言的一大堆书籍。每当夜色降临,我坐在自己的图书室里,嘴里叼着烟斗,摇身一变,俨然是一位学富五车的学者,一位儒雅的绅士。
第二天一早,我就来到住处附近考利路上的那家书店,而且运气很好。他们不仅有一套二十卷本的《查尔斯·狄更斯作品全集》,而且还比那位朋友的更好:封面是讨人喜欢的橙色,配有烫金的纹饰,显得很大气。我花10英镑买下了它(朋友的那套书只有3英镑);我将它抱回家,摆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接下来几个星期里,我观望着它们,心里喜滋滋的。不过,在我记忆中,我似乎从没有打开过它们,更别说认真读一读了。
然而,不幸的是,我算计错了。圣诞节就快到了,而我原本计划买一件时尚的、绣着各色花纹、浑身透射着牦牛气息的阿富汗毛皮大衣给女友作圣诞礼物。唯一的难处是,那件外套要30英镑(当时,我每星期的花销是30英镑,过得很舒坦)。可我已经把那钱都花来买《狄更斯全集》了。我只得把绅士风度抛到一边,抱着那套书来到布莱克威尔书店的古董部,想把书卖给他们。令我惊愕的是,他们愿意出20英镑的价钱买下它。仅仅几个星期,我就赚了书价一倍的钱。这给我莫大的启示。好啊,好啊,居然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么倘若你有心栽花,岂不是更加大有可为?
接下来一年里,我依样画葫芦,反复不断地尝试。我买下带金属刻板插图的、不为人知的维多利亚时期的书籍——“这些书无人问津的,先生。”买下许多的首版书,有查尔斯·列佛(Charles Lever,1806-1872)、拉德克利夫·霍尔(Radclyffe Hall,1880-1943)、约翰·麦斯菲尔德(John Masefield,1878-1967)等——“这些书很不流行呵,老兄。”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果然有了一个小小的图书馆:统统都是我满怀希望买来的,却又统统令人绝望地收藏在家里。
渐渐地,我吃一堑,长一智。在我走上沃威克大学英国文学教席之后,我继续买进卖出偶尔到手的书,贴补自己微薄的薪水。我成了一个“贩书党”——专事买进卖出书籍的人。这件事充满乐趣,逐渐成为一个能挣钱,却不费钱的业余嗜好,日益吸引着我,叫我欲罢不能。到1980年代中期,我每年贩书所得能达到几千英镑。虽然我不能完全依靠这项收入来养家糊口,但却成为我收入的有益补充。可是,我开始厌倦教书讲课的行当,而且大学生活的各种限制和约束也实在不合乎我的胃口。在我妻子和撒切尔夫人的共同鼓励下(前者给与精神鼓励,后者则给我一张两万七千英镑的支票作为启动资金),我辞去教职,决心做一个全职的珍本书生意人,专攻二十世纪首版书与作家手稿买卖。在我宣布自己(过早的)退休计划后,一位同事鬼鬼祟祟地溜进我的办公室,向我坦白说,他认为我的离职行动“非常大胆”。我告诉他说,每当我想到还要在大学里再混上25个年头,我就觉得他能坚持下去才真正属于英勇无畏。他听了怎么也笑不出来。
毋庸置疑,这件事相当冒险——我们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要抚养——但我还是成功了。自己当老板,四处游走,买卖一些无从知晓的怪书,我这日子过得开心多了。第一年我就赚进了大学教职两倍的收入,还有多过以前100倍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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