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伯乐:20世纪60年代,欧洲,包括德国和美国的市民社会也非常弱。它是在以后才逐渐成长起来,变得非常强大。我觉得中国的市民社会也在成长,而且最近的成长是比较健康,比较有力的。中国的NGO组织现在得到了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财政和经济资助,但是我觉得对这样一些NGO组织在美国那里获得资助,这可能会引起政府的一些疑虑,由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关系常常还会有一些争议,所以容易引起政府的疑虑。尽管从事比如说环保的这些国际组织,这些从美国来的人都是很好的,但中国的市民组织、环保组织如果和他们发生关系,可能会引起政府的疑虑。所以我建议中国的这些NGO组织、环保组织可以从和中国关系比较友好的国家,比如北欧国家像瑞典、芬兰这些国家去筹集资金,可能会更少一些麻烦。
《上海国资》:我看这本书有一个感觉,私有化的局限很大方面是和这个国家市场化的程度,以及政府调控手段密切相关的:假如一个国家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私有化肯定是不存在问题的;还有就是政府调控能力的强弱,是不是和私有化的局限是相关的?
魏伯乐:首先我要说的是,对中国的问题我必须十分谨慎,因为我对中国了解很少。关于你讲到的这个问题,就是不发达的市场对私有化的成功是否会有影响,我觉得并不一定是这样。因为市场的发展、发育有一个过程,需要不断实验。私有化也是一个实验的过程,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看它是否成功。所以即使在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实行私有化也是有可能成功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实行私有化,我们要考虑的是国家是否会丧失它的控制力,丧失它的影响,特别是丧失它对穷人的利益的保护。如果穷人的利益被忽视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就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纠正这种情况。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现在是要去和国际上的大公司去竞争,比方和微软或是其他大公司去竞争的话,可能我们需要一个非常强大的私人公司,因为私人公司、私有化可以鼓励竞争、鼓励创新,这方面私人公司、私有化可能比政府做得好。所以,关键问题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什么。如果我们关注的是穷人的利益,那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而如果我们关注的是创新,那我们就需要一个强大的私人公司来进行。
《解放日报》:我的问题也是关于国家的控制力。在中国,似乎关于市场化、私有化的直接动力都是来自政府,一般的感觉好象政府在私有化方面的决策是有选择的,一般对石油、能源这些利润比较高的部门在市场化方面好象控制的比较严,不太放得开。而在地方政府的话,感觉在医疗、在基础教育这些部门好象赚不了什么钱,私有化的力度就比较大,步子迈得比较开。这种情况能否称为私有化,或者说是私有化在中国的一种具体表现?我个人感觉这样一种私有化的形式是走上误途了。既然是这样,魏教授能否提供一些国际上的经验,就是政府怎样才能使私有化比较规范?
魏伯乐:你令我很吃惊,因为你给我提供了一个我所不知道的、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中国政府在推动私有化过程中的做法。因为从国际上来讲,主流的看法是政府不应该保留赢利的企业,而应该把赢利的企业私有化掉,只保留那些赢利很少或不赢利的企业,像教育、卫生这些行业。因为它们虽然不赢利,但它们是为了保障社会上大多数人特别是穷人的基本利益和需求的。因此政府应该保持这些企业,而把那些赢利的企业都私有化掉。我基本还是同意国际上的主流观点,就是那些不赢利或者少赢利的企业部门,像教育、医疗应该由国家来提供和保障。对于中国的做法我不能做评论,可能中国政府有很好的理由来保持那些赢利的企业,比如说中国政府有这些赢利的企业可以降低它的税收,但具体什么理由,我不太清楚,我不能做评论。
周翼(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教育方面。现在国际上教育领域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有3种模式:一个是公共的,像现在中国的多数高校;一个是私人的非赢利性的,像美国多数的名牌高校;第3种是私人的赢利性的教育机构,最典型的比如说新东方。那我觉得新东方作为导向和普遍的模式肯定也是有问题的。那我想问魏教授,公共教育这一块,美国的情形、德国的情形、中国的情形,魏教授怎么看?
第二个问题就是微软。刚才提到微软,我注意到《私有化的局限》提到的都是历史的数据作为例子,这些都是已经发生的,比如说巴西、阿根廷,那对没有发生的例子,比如说微软反垄断案,有些人说要反,有些人说不反,这无非涉及到政府介入的程度怎么样。那么您作为本书的作者,您在说垄断只有好处吗?对这个特殊的市场,有的说垄断不行,微软已经带来很大的危害,那如果他是反托拉斯的法官的话,按照这本书的观点,对微软反垄断案应该下怎样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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