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可怎么说呢?好象既不是科普文字,也不是学术论文,也不是时评政论,只可以勉强归纳为“杂文”。因为它实在涉猎太宽,天马行空的,什么都说到一点点。没有一定的学问功底和生活阅历,还真写不出这么“杂”的味道来。作者是纽约时报杂志的撰稿人,也是哈波杂志的特邀编辑。他的文字,小中见大,曲径通幽,旁证博引,左右拈来都是趣味,让人读得放不下手。是一等的小品文字。 作者在本书中的总体立论,其实是一种系统性互动式的观点:“在一种共同进化的联系之中,每一个主体都是客体,而每一个客体也是主体。”“如今,对于大量物种来说,‘适应’就意味着有能力生存在一个人类已经成为最强有力的进化力量的世界中。”听起来是不错的观点。但是,他的表达方式有一点点惊世骇俗的锋利,以一种颠倒视物的小伎俩,造成了戏剧化的叙述效果。 全书开始于作者屋前那个杂草丛生的花园。那一天,他琢磨起蜜蜂和花的关系。说,蜜蜂自己为在对花朵行使选择权利,实际上,这或者只是它的一种错误幻想。事情的真相是:花朵聪明地利用蜜蜂,利用蜜蜂在花朵之间搬运花粉。把这种观察角度推而广之,他甚至可以说,人类竟是被“狗”所“驯化”的,狗这种动物巧妙地讨我们地喜欢,得以与我们共存在同一屋檐下,所以如今在美洲有五千万条狼狗,而狼只有一万只。狗正是通过巧妙地利用和支配我们的欲望(情感上的需求),取得了自身物种上的胜利。 出于对这种观点的细化阐述,这本书写了四种不同的植物,和它们与人类社会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们分别是:美国西部开拓期的苹果,迎合了人类对甘甜的欲望;荷兰郁金香狂潮时期的郁金香,迎合了人们对美丽的欲望;屡禁而屡不止的大麻,满足了人们对陶醉的欲望;基因工程和标准化马铃薯,迎合了人们对控制的欲望。……行文散漫,但字里行间颇有深意。 跟着作者的文字东游西荡,是一种很有趣的经验。就以美国苹果来说吧,章节以满载苹果种子来到西部的“苹果佬约翰尼”作为开头,写到他的为人品性和经营方略,讲到开拓西部时以种植果树作为持有土地证明的规定,写到嫁接和种子栽培两种截然不同的物种繁衍方法,写到18世纪糖的难得和果肉甜美的重要,写到葡萄之于天主教和苹果之于新教的关系,写到禁酒令的推行对苹果品种的影响,写到研究苹果佬的形形色色的当代人和从他们那里获得的历史印象,……就这样,一层一层地穿越历史和文化的迷宫,看足了风景,做足了铺垫,最后我们被引到了一个叫做苹果研究所的地方,重新反思当年苹果佬工作的意义: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更进一步地,作者总结说,我们应该“在人类文化中保存着野性”。“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我们应该去保存的最好的世界是那些荒野自身”。……你看,一个苹果里头,竟然藏着这么多的微言大义呢!郁金香、大麻和马铃薯也都如是。 这样有趣而出轨的书,一定要放下一切的成见,心平气和地读,趣味昂然地读。如此才能被卷入汪洋大海里,任由历史、文化、科学、社会的水花在身边翻来滚去。这是一本令人惊讶的书。读的时候,总不知道作者的下一句会说什么,会把你又卷到哪一个陌生而绝妙的领域中,抖出什么奇特而自有逻辑的奇谈怪论。然后,这样几个脑筋急转弯之后,好象整个世界都长得不一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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