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房贷“老赖”剧增

银行把关不严滋生“老赖”    浦东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有的银行或者信贷员在贷款审核上的“不熟练”和“疏忽”,贷款发放把关不严,对贷款人的还贷能力审查不足,使得许多拖欠贷款的案件在办理当初就埋下隐患。如(2004)浦执初字第5153号被执行人孙炳弟借贷纠纷一案,孙炳弟以另购商品房为由,用其所有的利津路房屋一套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但实际上孙炳弟并没有购房,而是将贷款用于消费,导致贷款无法追讨。

    又如被执行人弥晓申于2003年11月10日向银行贷款72万元,用于购买宝山区富锦路1815弄76号601室,期限20年。贷款发放后,被告自始至终都没有还贷。现被执行人去向不明。银行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也不完全清楚,对其目前的居住地还有待查实。

    “对这种带有欺诈性质的骗贷,作为金融部门,应建立一套防范机制,从各方面进行预防。”这位法官如是说。执行难成为车贷、房贷案件的棘手问题,究其根源,银行对贷款审核不严是造成“拖欠贷款”案件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

    按照现有的贷款规定,贷款买车、买房,贷款人只要开出收入证明就可以贷款,而收入证明不到一定数额是不需要开具相应的税单的,这就为一些恶意贷款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少单位对收入证明的开具根本不进行审查,随意开具收入证明的情况比比皆是。虽然有的银行也要求贷款者提供一定的担保,但大多数是人的担保,没有物的担保。如果担保人也不具备还款能力,那么这一担保同样是空的。法院在执行实践中还发现,不少案件存在夫妻互为贷款担保的情况,这样的担保显然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银行如果忽视对贷款的严格审核,日后还贷时必然会留下隐患。

    相对于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又由于风险分散,而成为各大银行非常看重的优质资产。而且各大银行为了抢占市场,给业务员非常沉重的放贷任务,这无形中也埋下了隐患。随着贷款期限的延长,期间经济波动和突发因素比较多,使得一些贷款者后来没有能力还贷,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拖欠贷款”的情况增多。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总经理欧志伟则告诉记者,银行房贷速度过快和贷款期限延长,也是造成很多不良贷款事件上升的原因之一。“目前单薄的个人信用系统是造成这一情况的重要原因。国内个人征信系统目前还很不完善,征信系统的数据库也不完整,各个银行之间的信息相互不通,使得银行在审核的时候,很难把握贷款人真实的情况。”

    “参照别国的经验,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系统应该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健康状况、社会背景、经济状况、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情况、犯罪、诉讼等全面的信息。在国内,这些信息目前都属于不同的部门。”

    因此,银行一定要对贷款人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作严格审查,这是杜绝车贷、房贷黑洞最有效的方式。尤其是在目前车辆销售不景气、房价较高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审查资信能力,特别是要注意审查税单。因为只有与税单相符的记录才是最可靠的,即使需要执行,这也为查找执行财产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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