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改革开放后致富的村民里,也有过去的种地能手,以及其他有经济头脑的人。如果下岬村的情况的确如作者所言,是比较典型的案例,那也就意味着,在1980年的中国农村,政治权力不再是获得社会资源的唯一渠道。个体凭借头脑和辛勤劳动,同样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经济回报。如此看来,干部原来在村庄生活中那种完全的垄断地位,至少已经被打破。但或许是因为下岬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庄,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很强的个体化特征。而在江南以及其它乡镇工业发达的地方,村干部在经营工厂、对外开展贸易的过程中,依然掌握着极大的权力,甚至垄断着整个村庄的经济命脉。作者虽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或许是出于突出论题的需要,或许是由于没有掌握更多的素材,在该书中这一点未及展开,似是一种遗憾。
提前“分家”的背后
通过对下岬村的长期观察,作者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年轻人分家的时间比他们的上一代人早了许多。在毛时代和更早的年代,年轻女性在婚后一般“从夫居”,也就是和丈夫的原生家庭一起居住,这也是下岬村的习俗。而且在过去,直到年轻夫妇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他们才会考虑搬出公婆家“单过”。传统上,从长子“单过”开始,这个大家庭就算分家了,财产也会分给各个子女,直到所有的子女都成了家,老人一般会选择和最小、也就是最后成家的儿子一起生活。但从1970年代开始,第二代选择搬出去“单过”的时间越来越提前,到了90年代,大多数年轻人在婚后几个月就会搬出去住。儿媳尤其喜欢这样,用她们自己的话说,这样过日子“更方便”。而这种表述,在作者看来,事实上意味着年轻夫妇、尤其是年轻女性,要求更多不受打扰地与伴侣共处的时光。而这一向往和行为背后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年轻人,尤其是女性,开始越来越认同这样的观点,即:自己不单纯是传统社会中为家庭而存在的、主要承担生养孩子和操持家务义务的沉默的一员。在很多方面,她们也开始学会了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核心家庭夫妻间的亲密相处、对家庭经济权的掌控,以及对结婚时从男方收取的彩礼的支配权等。作者在书中还提到,与过去部分现金、部分实物的彩礼方式不同,如今农村的彩礼几乎全部采用现金形式,而且在很多家庭里,这部分财产也是由新婚夫妇自己支配的。这是在过去几十年中出现的、对女性有利的生活细部的变革,是女性自身争取权利的结果。
而读者在诸如此类看似细小,实则影响深远的生活方式变革的背后,或许真能如作者所愿,看到某种“父权”衰落的迹象。而父权的衰落,实则不仅要归因于女性自身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其中还有政党国家的助力。
众所周知,1949年以后,在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下,中国真正成文的法律规范仅有一两部,其中就有一部1950年颁布的、在体例上比较完整的《婚姻法》。今天看来,这部法律的制订,真可谓是“用心良苦”。当时的新政权,为了巩固自身地位,更为了今后长期统治的需要,意图打破既有的一切有效的社会联系网络,而后由其出面,组织各类全新的机构,以达到全面控制社会的目的。在家庭这一纯粹私人化的领域,则是以打破宗法制度为核心,以反对“父权”这一“五四”以来一直只在部分知识分子中获得认同的观念为先导,强调“妇女能顶半边天”之类的口号,“解放”了很多不少农村妇女的思想。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早在毛时代,下岬村就有个别女性,不顾父母亲的反对,选择离家出走,与自己喜欢的男性结婚。在农村,这算是率先革了“父权”的命,而在她们的行为,往往能获得政府的暗中支持。这类成功的出走,又常常会引发其她女性的效仿。至于提前分家,到了1980年代,在下岬村已经司空见惯,老人们即使不赞成,也不至于激烈反对。这可能是因为改革开放后,年轻人受到城市生活方式、乃至西方文化的影响,越来越看重个体的幸福,尽管出于残留的传统,仍然会对父母表现出尊重,但年轻人在内心深处,早已不把父辈的权威放在眼里,而是更看重自己的感受,怎么舒服怎么过。在这种不可抗拒的潮流之下,父辈纷纷妥协,甚至公开承认孩子才是真正的“当家人”。这种“夺权现象”,或许是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也是个体化社会的一种典型特征。
“个人化”的最终出路
在这部书里,作者还用一个章节的篇幅,完整地描述了自毛时代以来,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之路。作者借用了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92年提出的“三重个体化”理论,探讨了中国社会个体化的来路及其可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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