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谷孙谈翻译:翻译就是一种飞越和抵达

    一位小字辈作家近作一部长篇小说,编辑要我把书名《租界》译成英语。参照小说内容,我建议译作In the French Concession,加了个介词“in”意在涵盖小说里发生的故事和出现的各色人等,而不加的话,书题完全可能被误读作定义性文字的题目。由于出版社不但要“拥抱文学”,还得“依附市场”,要求英文书名译得“出彩”一些,因问译作“Shanghai Lovers”如何?既要“出彩”,不如浓墨重彩,因而建议他们用Amorous Shanghai(倒头译回去,简直成了《情色上海》!)。俄顷,对方意思又变,拟以男主人公在作品中的诨名“中国排骨”做书题。他们也知道,直接架桥,译作“Chinese ribs”不行,既可能被误作菜名,洋人看了又难免联想到上帝造人。据介绍,男主人公是个中法混血儿,“‘中国肋骨’是言其性感,一种东方异域的、瘦弱情色的、秀气的……”(摘自编辑来信)。我的第一反应是metrosexual,可惜时代语境完全不对,这个词可是专为当代英国小贝式人物准备的;由于故事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可能用dandy或pussy这类词比较贴合一些,可又必须切断同性恋联想,因为作品写的是“中国肋骨”与两个女人的故事。就这样,我驾着直升机“飞越”了多次:Bony Green Knight太中世纪了?Bony She-Man脂粉气过浓?再说,那是我根据he-man临场撰造的一次性的词,读者能接受吗?直升机盘旋了半天,直到此刻尚未“抵达”。

    跨越也好,“飞越”也罢,其实仍脱不了直译/实译vs意译/虚译这样一个老问题。我只是想把文字和文化的异域比拟作地平天阔的彼岸,有些地点固然可以“抵达”,惟就总体而论,我们也许永远只能“抵近”。葛传椝先生当年“翻译必生误解” 的观点不是一点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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