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房贷风险 专家教你三招

  招数一 还款额不要超过月收入40%
    建行上海市分行房产信贷部主任助理闵雪松告诉记者,投资者购房在确定贷款时间、首付金额和每月还贷额上有一组数据可以参照。
    1 国外发达国家一个家庭的房产投资应该是家庭收入的6倍左右。从我国,特别是上海的具体情况来看,前几年房产投资达到10倍甚至更高,目前该比例有所下降,购房总额在一个家庭年收入的7-8倍左右;
    2 在没有其他合适的投资渠道下,首付的房款越多越好;
    3 每月住房贷款及其他消费类贷款还款额度应当低于家庭固定收入的40%。

招数二 用社会平均收入做参考
    对行业萎缩导致的贷款风险,一般是很难估计的。谁能想到当初炙手可热的IT和证券从业人员的薪金会一落千丈,当然也不能排除目前收入不高的某些行业从业人员经过连续几年的加薪成为“黑马”。
    比较公正的参考数据是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2000年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年工资是15420元,2001年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17764元,今年的社会平均年工资在2003年才能公布,从2000年到2001年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较快,将近15%左右,一般增长率在5%~10%左右。如果你一无所长,这一收入水平基本就代表了你现在和将来的收入;如果因为行业关系,你目前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50倍甚至更高,就像前文所讲的证券公司部门经理,那么将来你的薪水有减少的可能。总之一句话:“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经常设身处地地想想如果我将来没有这份高薪了,我该如何偿还债务,会有助于你规避风险。

招数三 妥善运用金融工具
    建行和交行的工作人员认为,由于个人住房按揭时间太长,部分购房人在借款后生活、工作发生各种变化,银行可以理解,也应该及时帮助借款人。近年来,建行和交行上海分行成立了个人贷款产品小组,专题研究和解决购房贷款市场种种需求和变化,并于日前向社会推出保障贷款人权益的几项措施,让贷款人了却住房贷款的后顾之忧。
    一是借款人如需要在原购房合同或小产证上增加或减少财产共有人,可随时向建行或交行申请;
    二是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可以向建行或交行提出申请;
    三是借款人需要缩短借款期限,也可提出申请;
    四是借款人因家庭、工作、生活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更改还款方式的,可在每年规定的月份,向建行或交行提出申请;
    五是借款人需要将借款债务转让给购房合同上的其他购房人,建行或交行将提供相应服务;
    六是借款人如在借款期内出售该房屋,可办理贷款转按揭业务;
    七是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对原购住房不满意,转而购买房产商另一套房子,可以提供换房按揭贷款服务;
    八是借款人如遇出差、出国等长期不在本市,可动用家庭其他成员太平洋卡(即利用其他人账号)代为还款,交行将照单全收。
    自建行2000年7月推出这些业务后,已有5000多位市民变更了有关房贷合同的内容,但是银行界人士劝告市民:银行的保障措施,只可解决贷款人一时的风险,如果要正确规避风险,还得贷款人自己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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