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二十世纪文学的一个轮廓——“法国二十世纪文学译丛”总序

    法国二十世纪文学中,曾引起了全世界热烈的关注、研究与探讨的另一大片新奇风光,是小说艺术中的新实验,即通称的“新小说”。它基本上是二战后五十年代发轫流行的文学现象,但经常也把早在三十年代即已进行此种新实验的娜塔丽·萨洛特也算上,在六七十年代声势正隆,其主要的作家罗伯-葛利叶、布托、娜塔丽·萨洛特与克洛德·西蒙均有不俗的创作业绩,到八十年代,其势头渐弱,但二三十年的流行时期,对于这个流派来说就足够在世界范围里造成声势、奠定地位了。由于这个流派在小说的叙述方式、叙述结构上、在对人隐秘心理活动的描写方式上,都对传统的小说艺术有了极大的突破与超越,似乎在二十世纪文学仍以书本与语言文字为传达工具的条件下,一切前卫的小说形式都已经运用到了极致的程度,很少再留下超前运作的空间,加以,这个小说流派的主要作家,几乎都无一不有相当数量的理论文字,对小说艺术的新实验作出了深入的阐述,因此,整个这个流派也就成为欧美文艺学研究的热门课题,并且以它为基础平台之一,操演起时髦的“后现代主义”的理论体系。1985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克洛德·西蒙,标志着国际上对这个文学流派的认同与“盖棺定论”,也标志着作为一个流派的“善始善终”、“功德圆满”,当然,它在文学发展过程中所留下的辙痕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是在一个句号之后,仍将有零星的后继者走这条道路,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如索莱尔斯的《女人们》(1983)就是一例。

    法国二十世纪文学中最后一个具有流派意义的重大文学现象,在我看来,就是新寓言派,早在八十年代末,我个人就曾明确预测,“二十世纪最后十年,法国文学不会再有具有重大意义的文学流派了,本世纪的文学将以新寓言派作结”。当然,这里所说的“流派”,只不过是指某种创作倾向的相似或相近,由于时代条件不同,二十世纪文学中愈来愈不再存在过去那种具有“结社”性质的流派,而新寓言派只不过是在六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出现的一批创作倾向有相似之处的作家而已,其中,最为出色、最为著名的有米歇尔·图尔尼埃、勒·克莱齐奥与莫狄亚诺等,而说他们有相似处,就是因为他们都力图在自己的作品里表现某种哲理寓意,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都是在为自己精彩而凝练的哲理找到最贴切、最恰当的现实生活形态与艺术表现方式,他们之所以在法国二十世纪的文学中光辉四射,就在于他们以语言的艺术达到了上述两个方面完美的结合,既在思想上给人以意想不到的强烈启迪,又在艺术上提供给人以经典文学的美感,如果要说新寓言派的作家与马尔罗、萨特、加缪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上述三位哲入都致力于表述各自独特的中心哲理并力图围绕这个中心建立自己的论说体系,而新寓言派作家则是致力于表现各自色彩纷呈的生活智慧与独特寓意。但不论怎样,新寓言派也再一次证明,在法国文学里一直存在一种永恒的动力,那就是对思想内涵,对隽永哲理,对精神力量的执着追求。
    法兰西是一个崇尚个性自由的民族,法国文学遵奉的最高准则是追求创作个性的自由。由此,世界上大多数新的思潮流派、新的艺术风格往往都发源于斯。法国文学领域从来都是各种风格纷竞自由的天地,尤其到了更适于个性化发展的二十世纪,更是如此。因此,在二十世纪法国文学中,卓尔不群、独来独往的才人比比皆是,对于文学史而言,虽然总有分门别类、归纳概括的需要,但法国二十世纪文学中难以归类的作家为数实在很多,他们之所以难以归类就在于他们创作个性的独特与张扬,而这,倒又成为了他们的共同点,特别是他们都把自我个性,自我精神,自我状态张扬而毫无顾虑地升华为文学这样一个特色,从拉迪盖、塞利纳、柯莱特,到让·惹内、杜拉斯、萨冈,哪一位的作品中没有一个极为张扬的大写特写的“我”字?这倒使我们有可能在这里姑且把他们统称为“自我个性张扬的才人”。

    文学史上的任何归纳都是相对的,由于作家作品都很复杂,具有多种成分与多元基因,往往也就有不止一重从属性,我以上所作的一些粗略的概括归纳、分门别类,仅仅是为了给读者提供参考,便于他们进行梳理与研究。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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