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产业1000亿权利人穷 谁动了唱片业奶酪

    目前,手机音乐、彩铃等业务是电信业增值服务的增长点,其收入主要构成为:用户月租、包月和收费下载。但版权方能收到使用费的只是收费下载这一项,这一项的分配比例大致是:电信企业15%,服务商45%,版权方40%。如果这一分配比例能落实,音乐版权人自然没有异议。但电信企业普遍不开放后台数据,下载量究竟是多少,内容提供方是难以确知的。中国音像协会的一份报告称:事实上,绝大多数收入都被电信企业拿走了,版权方(内容提供商)的收入,不会超过总值的5%。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音乐人说,电信公司的音乐排名都需要花钱去买,否则就不给你推介,“这其实就是回扣,只有交了回扣,你的歌才能进入排行榜的前10位或前20位。”

  尽管这种做法明显不合理,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但是由于音乐权利人手中的版权过于分散,单个唱片公司实力太弱,在面对中国移动等数字音乐的主力发行渠道时,音乐版权方几乎彻底丧失了议价权。

  宋柯表示,希望通过唱片工作委员会把唱片公司团结起来,如果唱工委手中的版权占到全部版权的40%,那么唱片业就有实力向渠道方和使用者要求至少40%的分成。这两个40%成为宋柯新的奋斗目标。

  而在许多音乐人眼里,互联网公司的做法比电信企业更为恶劣。许多网站和搜索引擎通过提供免费下载和MP3搜索,赚取广告费和流量费。虽然近年来在唱片公司连续发起的诉讼攻势下,互联网企业有所收敛,但是各地法院对着作权法里的避风港原则理解不一,相关诉讼有赢有败,高昂的律师费和偏低的赔偿,使音乐权利人难以有效维权。

  “电信企业说,我们也很困难,也没赚钱。但问题是,如果说音乐不重要,没有价值,那么电信企业取消音乐频道,搜索引擎掐掉MP3搜索,别去赚那个流量费,不就完了。”钟声说。

  “唱片业是社会不讲诚信的受害者”  新生代在探索唱片业未来出路

  宋柯说,虽然现在艺人收入不低、演唱会的票卖得也挺火,但唱片工业的核心不是商业演出、广告代言等艺人经纪,而是版权。“我现在依然愿意强调:录音制品本身的版权必须有价值,商业使用必须付费。”

  宋柯说,在唱片业的黄金时代,唱片公司是不屑于签艺人和经纪人的。因为唱片公司单靠录音制品的版权,就可以活得非常好、非常有尊严。“为什么活得这么好?第一,版权有价值,第二,有合理的商业规则。”

  但显然,合理的商业规则是版权有价值的前提。而这正是目前中国商业环境所极度欠缺的。

  “唱片业是社会不讲诚信的受害者。”钟声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唱片公司在唱片发行时采用的一般是先付款后发货的模式。但随着个别唱片公司尝试账期模式,即先发货后收款,中国唱片工业的整个产业链条发生了断裂。越来越多的批发商和零售终端要求采取账期模式,结果呆账、坏账越来越多。“唱片公司过高估计了中国人的诚信水平,收不回钱来。”钟声说,这一幕随后又在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中上演,唱片业再次成了“受害者”。

  盗版横行、维权艰难、商业潜规则……出于对国内版权保护现状的担忧和失望,一些唱片公司已经开始拒绝和国内的互联网公司与电信企业合作,拒绝把音乐作品授权给他们使用。钟声等新生代唱片业者将目光转向海外,国外一家知名在线商店的App Store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钟声和朋友合作开发了一款新型音乐产品,他称之为“数字专辑”,供用户付费下载。不同于一般的CD或DVD音乐专辑,这个产品更像一款应用软件,在聆听音乐时,当用户的手指划过屏幕时会出现一道绚丽的彩虹。整张专辑将手绘图片、动画、游戏、歌曲融为一体。这张数字专辑上线第一周就取得了下载量第五的成绩,随即又被作为第二周的“精品推荐”推上了首页。“我不方便透露具体的下载数字,但可以说,值得一做。”钟声说。

  初次尝试取得如此成绩令人欣喜,但令钟声感受更深的是国外这家网络商店的商业模式。“我可以随时查看全球的下载情况,每个月结算一次,钱款扣除30%,其余直接打进我的银行卡。而且这家网络商店还给我一张财务表格,以柱状图的形式把全球各地每月的下载付费情况体现出来。”钟声说,“我第一不用担心收不回钱来,第二不用担心盗版,你最多只能破解,但不能复制。”

第一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