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数字时代,音乐依然无所不在。包括传统唱片、音乐彩铃、在线音乐、影视配乐等在内的音乐产业规模已达1000亿元,但是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等音乐权利人所分到的份额不过2%至3%.一位音乐人说:“用惨淡经营都不足以形容音乐产业的现状。”那么,究竟谁动了唱片业的奶酪?
“做音乐不如说相声” 唱片业面临人才流失
在音乐产业的论坛上出现相声表演并不多见。3月29日,在2012年东方风云榜“真音乐·大声唱”论坛上,当“嘻哈包袱铺”在嘉宾发言间隙上台表演相声时,坐在台下的卢建内心百感交集。就在年初海蝶唱片公司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有人对身为董事长的他说:“现在唱歌不如转行去说相声。”
“当时我们开会讨论不同艺人的规划,都很难,每个艺人算来算去好像都不太容易挣钱,其中有一个歌手讨论到最后,他的经纪人急了,说要不就让他转型说相声。他给的理由也很充分,说相声的成本很低,不需要企划,不需要宣传。”卢建说。
“转行说相声”固然是情急之下的愤激之言,但在唱片业长期的不景气下,大批音乐人纷纷转岗甚至转行,为影视作品写歌、拍广告、开饭店,不一而足。太合麦田唱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宋柯的经历颇有代表性。这位在唱片业浸淫20多年的资深音乐人在宣布公司不再签约艺人后,在北京CBD开了一家烤鸭店。朋友们近来一见到他,总要开玩笑:“老宋,不做唱片,改做鸭子了?”
“毫不夸张地说,现在要是只靠音乐本身,95%的音乐人都活不下去。歌手还好些,至少还有演出和代言,最惨的要算词曲作者,单纯写歌绝对养活不了自己。”飞行者唱片公司董事长钟声说,“这个行业已经越来越不成其为一个行业了。”
他的说法得到了一些词曲作者的印证。中国流行音乐学会副秘书长李广平说,一首歌有的能卖个三五千元,知名一点的作者能卖到一两万元,但创作一首歌往往费时甚久,会不会有歌手和唱片公司购买也说不好,所以大部分词曲作者都是业余搞创作,“靠写歌,早就饿死了”。
台湾词作家方文山说,尽管自己在词曲作者中算是知名度和曝光率都较高的了,但主要收入却不是来自音乐本身,“音乐收入只占我总收入四成而已”,而来自版税、演讲、杂志的专栏、文案以及开餐馆的收入约占六成。
人才的流失导致我国音乐产业的基础--歌曲创作——持续下滑,一个直观的数字是唱片公司的出歌数量逐年减少。2009年全国共出版歌曲及乐曲录音制品1959.81万片(盒),较2008年下降15%,仅为2005年数量的54%.
传统唱片的销量也一落千丈。据中国音像协会统计,从2003年到2009年,我国CD唱片销量从12.2亿元下滑至1.3亿元,萎缩近90%.卢建说,在唱片业的黄金时期,一张专辑卖上百万张并不罕见。而如今海蝶唱片推出新人许嵩的《苏格拉没有底》卖了20万张,就已是2011年销量冠军了。他说:“只有音像公司、唱片公司有饭吃,创作人能够维持一个基本的生活,人才才不会流失,才会有大量优秀的、有才华的人进入这个行业,也才会有更多优秀的作品。”
“写歌的不如卖歌的” 唱片业丧失议价权
对唱片业而言,坏消息是传统唱片大幅萎缩,好消息是数字音乐在大幅增长,但最坏的消息是:增长与他们基本无关。他们的音乐依然难以体现自身的价值。尽管是他们创作生产的音乐产品支撑了电信企业和互联网公司的数字音乐业务。
卢建说,2011年数字音乐产值超过300亿元,但包括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在内的版权方从中得到的收益仅占2%至3%.不论是和其他国家、地区的音乐人相比,还是和影视等其他行业相比,音乐著作权人在整个产业链条中的分成比例都低得可怜。
据卢建调查,就内容方和渠道方的分成比例而言,日本、韩国的音乐权利人可以拿到90%,美国、法国等为70%,我国台湾地区约为60%。目前,电影制片方可以拿到票房的42%至43%,电视剧制作方可以拿到发行收入的至少40%,在网络视频,影视剧的制作方甚至能拿到70%的分成。“我们拿的这2%简直就不能叫分成,根本就是‘封口费'。”卢建说,“2%、3%不足以支持一个健康的商业模式,所以宋柯去做烤鸭,我特别能理解。”
2005年,当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的彩铃业务突破12亿元时,早已被盗版CD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传统唱片业以为来了“救星”,当时曾有媒体以大字标题宣称《彩铃拯救唱片业》。7年过去了,预言落空。
作为中国最早投身于数字音乐、开展彩铃付费下载业务的人,宋柯对此感受很深。2011年在上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曾说,那个时候大家对数字音乐、数字版权全都不懂,(2004年)我去新疆和刀郎谈,我说你把数字版权签给我,我保证赚来的钱够你在新疆买个别墅,他都不信。结果刀郎3年的数字版权,为太合麦田唱片公司创造了2000万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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