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说法我是同意的。在这里,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我们传统中就科学说科学的范围,而进入到一个社会体制对科学的对待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在科学自身的层面上,它可以在许多方面显示其力量,但是否为社会和公众所接受,还要受到社会体制和意识形态的诸多制约,并不会天然地为社会和公众无条件认可。尽管,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作为一种利益的代表者,科学一方当然希望完全地战胜迷信,而最终能否战胜,则并不完全取决于科学自身,也并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科学只靠自身的力量就一定会大获全胜。当然,我们在这样说时,是在更严格的意义上指那种标准的、主流的当代科学,而如果仅以这样的科学作为唯一标准,其他一些在多元科学观中也可被视为“科学”的东西,反而可能会被认为是迷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