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原 ■刘 兵
□这本书书名十分引人注目,甚至可以说是耸人听闻。
我们早已习惯于科学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了,忽然见到科学“败给”迷信之说,自然会有一些惊奇之感。本书作者认为,十九世纪那种科学家积极介入科普领域的局面,到了二十世纪就开始改变了,而迷信披上了“科学”的新外衣,采取新闻、广告之类的形式来传播自己。喜爱迷信的媒体开始与传统科普争夺地盘,神秘主义思想,甚至迷信都被广泛容忍。作者认为,到二十世纪,科学家逐渐撤出科普阵地,于是,主要是一些记者接管了向外行听众介绍科学的职责。到二十世纪中期,科普活动中进一步渗入商业利益,成为广告宣传的附属品。所以作者得出科学“败给”迷信的结论(至少在美国是如此)。
但作者的上述结论,至少有两个问题。首先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上述结论能否作为一个事实被认定?
■我也想先来谈谈这本书的书名,以及书名和内容的关系。
初看到这本书书名时,我也为其所吸引,想看个究竟:科学到底是怎样败给迷信的(或者按照原书英文书名不那么简洁地译成:迷信如何取胜、科学如何战败)。但读过全书,发现这个书名其实可能有一点误导,一般人看了书名的理解可能是认为其中会大量讨论科学与迷信的战斗,但其实上,这本书基本上可以算是一本美国的科普史,只是在最后一章中,才相对多地涉及到了科学和迷信的问题,而且,尽管其中也用几乎是只言片语谈到了像占星术、通灵人等问题,但作者在这章中谈论的迷信概念,似乎也不是很明晰,至少是相对比我们的理解要更宽泛。
正因如此,你说的“结论”,我觉得如果简单地认定的话,虽然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还不是对此书的主体内容的全面概括。而我更愿意把它作为一本美国科普史来读,就此而言,书中包含的信息确实非常丰富。
□如果“科学在美国败给迷信”这个结论不能成立,那本书的书名就不仅是名不副实,而且是歪曲事实了。我想作者自己一定认为这个结论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如果该结论成立,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我们知道,正是在过去的一百年中,美国从一个二流强国变成了超级强国,而且牢牢占据了世界上科学技术最发达国家的位置。认定这个事实,恐怕比认定本书所说的在过去一百年中“科学在美国败给迷信”这个结论更无疑义吧?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如果我们相信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发达必然与科普的进展同步,那我们只能认为本书作者危言耸听,歪曲事实。
如果本书作者没有危言耸听,歪曲事实,那我们将得出更为惊人的结论:本书作者所说的这种“科学在美国败给迷信”的现象,对美国科学技术的发达是有利的!或者稍退一步来说,至少也是无害的,因为这种“科学败给迷信”并未妨碍美国在过去的一百年中成为世界头号科学技术强国啊。
■我觉得,以上述说法来做结论,可能会有些简单化。首先,还是该书作者对于迷信这一概念的使用的问题。除了包括了我们在日常语义里经常使用的那层含义之外,我觉得它似乎包括了作者在中文版序中所说的“某些狭义的迷信思想和广义的非理性信仰”,或者是译者纽卫星在译者序中所讲的,“一种迷信的功能等效物”。因而,当我们想到作者提出的在美国科学败给了迷信这一结论时,一定要有这样的理解背景才好。
我觉得,问题似乎也可以这样问,即,一,美国这样一个在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方面都很发达的国家的经验,提示我们去思考:科学究竟是否能够在公众的层面上普及(尤其是在今天科学日益专深的情况下);二,这种在不同层面上的败与不败,在什么意义上提供了一种多元并存的局面,这种局面在美国社会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它对于美国社会的发展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反过来说,公众层面上迷信的胜利,与美国专业科学的发展,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虽然本书作者对于他描述的现状甚为不满,我倒觉得他所谓的“科学(在公众普及层面上)败给迷信”,或许不妨理解为“唯科学主义在公众普及层面上不再一统天下”而已。容忍对科学的质疑和批评——不管是在学院里还是在公共媒体上,只会对科学的发展有利。而如果以迷信之法宣传科学,以信仰宗教的心态崇拜科学,那对科学本身的发展也是有害的。事实上,最不允许从理论上对科学质疑的国家,并不是科学最发达的国家。就像美国能容忍乔姆斯基这样的批评者,批评它的霸权政策和理念,但这并不妨碍(甚至很可能是有助于)它在实际上获得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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