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信用卡让银行买单

    据悉,在海外发达市场,信用卡盗用的损失,都是由发卡行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风险的,但内地这方面的保险产品几近于无。在记者追问下,彭千承认招行会通过保险来分散一部分风险,但保险公司明年是否续保还要看今年的保额。“99%的人都会在失卡后48小时内挂失,招行在推出该服务的两天之内,就处理了两位客户的理赔手续。然而不管银行承担的风险有多大,招行推出这个服务,就会在未来一直继续下去。”彭千说。

可通过“争议处理”保障权利
    值得提醒的是,对于那些没有开通失卡保障的信用卡来说,如果持卡人发现信用卡的哪笔消费不是经过自己授权的,依旧可以通过“争议处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持卡人申请对有疑问的交易进行调查,而且调查下来的确不可能是其交易(比如交易时可证明持卡人根本不在消费场所)的话,其实也无需由持卡人承担损失。然而,丢卡之后,信用卡持卡人有义务马上向信用卡中心提出挂失申请,如果没有挂失程序,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持卡人自己承担。

    事实上,由发卡行为失卡之后的损失“买单”,国际上几乎是“惯例”。以信用卡最发达的美国来说,如果持卡人发现某些款项不是自己授权进行,有盗用的嫌疑,那只需在60天内向银行提出,银行就必须在90天内进行调查,或更正账单或证明持卡人的确必须向款项负责。而在调查期间,持卡人无需支付有异议的款项。

    美国法律同时规定,消费者对信用卡丢失后未经授权的消费,最多只承担50美元的责任。法律做出这种规定的基础是相信绝大多数的消费者或持卡人是诚实的,不讲信用的持卡人只是少数。法律同时认为,发卡银行在发行信用卡之前就应该意识到信用卡的风险,银行有义务在发卡之前对消费者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信用卡应该发给讲信用的人。

    但我国的情况则恰恰相反。长期以来,银行认为丢失卡片是持卡人自己的失误,因此通常持卡人都是风险的直接承担者,或者是先把这笔费用承担下来,等争议处理好了银行再把这笔费用返还。但随着外资银行逐步进入中国信用卡市场,这种局面正在逐步改善,首先做出突破的是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它特意为所有持卡人设定了一个优先争议处理的作业流程,客户如果发现有一笔交易不是自己做出的,可以打电话进来跟信用卡中心提出一个申请,银行就会把这笔账挂起来,客户不必先付账。等到银行调查清楚确实不是持卡人本人消费造成的,客户就无需支付此笔费用。

    而广东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失卡保障服务的推出,则让这种突破更进一步。业内人士指出,外资银行可以通过其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购买保险来分散这部分风险,因此一旦他们可以独立发行信用卡,类似美国的规定很有可能在中国市场流行开来,中国持卡人的用卡权益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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