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替梅尔和他的出版商感到担心的是,大部份中国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未必能随着梅尔的“痉挛”而“痉挛”。并不是要怪罪谁,要怪,就怪中国菜大大的好吃,因而“痉挛”不起来。一般相信,法式精馔技艺正是得之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1533年,意大利佛罗伦斯的凯萨琳公主嫁给法国国王,做为陪嫁,30名佛罗伦萨大厨浩浩荡荡开进凡尔赛宫。从此君王不早朝,因为从此以后,凡尔赛宫的奢华晚宴每每是通宵达旦——而埃兹拉·庞德在《比萨诗章》里偏偏这样写道:“全部的意大利,也比不上一道中国菜。”此外,像梅尔在本书中提到的足以令英国人和美国人一致大痉其挛的“又鲜滑又爽脆,浓郁的蒜香里还清晰地散发着香芹的味道”的田鸡腿以及“成为大蒜的载体”的蛇,诸如此类,在中国的好吃之徒们看来,不过家常便饭。至于作者津津乐道的那种因为被法国人以“人道方式”喂养而吃起来美味不可方物的“布雷斯鸡”,在汉语里无非就是比“农场鸡”好吃的“放养鸡”。区别只是在于,杭州话叫“本鸡”,广东人叫它“走地鸡”——尽管如此,《吃懂法兰西》中文简体字版的问世,相信不致于造成“过屠门而大嚼”或者“把冰卖给艾斯基摩人”这样不幸的局面,就算你是一个属于那种一到外国就急着到处寻找中国餐馆的中餐死硬份子,即使French Lessons这样的用语对你这样的饱学之士显得有点不敬,也不妨将此书当做游记来读。事实上,当年《山居岁月》正是以“年度最佳旅游书”获得了英国书卷奖(English Book Awards)。泰晤士报当时说它“是一出高级喜剧”,并且“机锋百出”、“让人爱不释手”。不管你好不好吃,亦无论爱不爱玩,我相信泰晤士报的上述评语对本书及其各国读者依然有效。如果不足以重温那种“对美食一无所知的童贞”之丧失,何不把这一遭的阅读体验想象成一次足不出户的艳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