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K》的官司

  女作家凌叔华曾用英文撰写了自传小说《古韵》,由作家佛吉尼亚·吴尔夫帮助联系在英国出版,其中提及30年代在武汉大学任教时与吴尔夫的外甥、英国诗人朱利安·贝尔的一段恋情。

    旅英作家虹影根据这个故事演绎成长篇小说《K》,先在台湾出版,其后由长春的《作家》杂志刊登,再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

    书名《K》是朱利安对凌叔华的称呼,K在英文字母中排第十一,意思是凌叔华是他的第十一个情人。台湾版的小说中有大量性的描写,这引起了凌叔华的女儿陈小滢的反感,一张状纸把虹影告上北京的法院。但因陈小滢和虹影都属英国籍,北京法院以不具“管辖权”为由驳回。《作家》刊登了《K》后,陈小滢再次告到长春。长春的法院受理了,并在日前开庭审理。

    在法院开庭前,关于《K》的笔墨官司已在媒体打了好几回。原告认为《K》中大量淫秽描写,侵害了小说人物原型凌叔华及其家属的名誉权。而虹影认为K是她创作的小说人物,与凌叔华无关,她有创作的自由。

    《K》是否侵权,最终得由法院裁决。至于说小说中有大量淫秽描写,《作家》和花山出版的版本都已作了删节,要告的话也只能到台湾去告台湾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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