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肤浅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乔治·奥威尔在《英国式谋杀的没落》中说,完美的“英国式谋杀”大多发生在中产阶级家庭,谋杀者有专业身份:牙科医生、律师之类,最主要的谋杀动机是性与金钱。这些人经过缜密策划,却因一个出乎意料的小细节露了馅。他们之所以要实施谋杀,是因为觉得与通奸败露相比,谋杀不怎么丢人!“有了这样的背景,谋杀就会具有戏剧性的,乃至悲剧性的特征。”我们拿克里斯蒂的小说来印证奥威尔的定义,全中!劳拉·汤普森说,正如波洛和马普尔小姐都知道的那样,金钱构成了主要的犯罪动机,克里斯蒂所有55部长篇侦探小说中,36部的根源是为在经济上获益而谋杀;《啤酒谋杀案》、《空谷幽魂》这些劳拉·汤普森口中的“杰构”则是因为情欲;克里斯蒂绝大部分作品中,凶手的“完美计划”最后都出了小差错…… 

    所谓完美,仅此而已?上述“完美要素”并非克里斯蒂所独有,也非英国侦探小说所独有,为什么没人撞了克里斯蒂那样的大运?在我看来,克里斯蒂小说最迷人的地方不在那些诡计,也不在那些“扁形人物”,而是书中俯拾皆是的道德训诫:“人一定要抛开孩子气的东西……是的,一个长不大的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杀人不难》):“妻子们的嫉妒是出了名的……在我个人经验里,嫉妒,无论看上去多么不合情理、多么荒唐过分,几乎总是基于现实的……不管明确的证据有多少,从根本上讲,她们总是对的。”(《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

    这类道德训诫常出现在波洛、马普尔小姐表演性的结案陈词中。它们并非什么绝对真理,说得也非常直白,有时听起来很荒谬,就像现实中发生了克里斯蒂式罪案那样荒谬。但是,在某些特定时刻,它能点破迷执,抚慰人心。 

    克里斯蒂之所以有这种能耐,或可归因于从小在一种维多利亚时代式“道德环境”中耳濡目染?“永远要把人想得最坏”:“永远不要跟一个单身男人上火车”:“绅士好色”:“每个女人都应该准备五十英镑的五镑面值票子以应急用”:“绅士们可能会非常和蔼可亲,不过你一个也不能相信他们”(页28)。幼年时代,克里斯蒂总是听到姨婆玛格丽特·米勒这类教诲。在我看来,这些教诲,在厅堂、厨房、职场都有用武之地。 

    劳拉·汤普森说:“它并不完全是肤浅的,这种英国谋杀概念。它不仅仅是舒适,这是一种对于秩序世界的迷恋,在其中犯下了混乱的罪行,却又希望逃过人们耳目。这归根结底还是对于人的迷恋。”(页433)“这是一个很大的玩笑:阿加莎·克里斯蒂对谋杀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英国谋杀’,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和人的原动力有关,而不是和暴力行为有关。”(页442)

    一次访谈中,克里斯蒂说:“我认为,这(写作)就跟调沙司酱汁一样。有时候,你会把所有的配料都调得很到位。”(页416)话固然不错,但单从写作技巧论,克里斯蒂写得不算好。劳拉·汤普森几次提到她的原始稿件中时见语法错误。著名的“反克里斯蒂分子”雷蒙德·钱德勒读完《无人生还》后,发了这么一通感慨:“为了凑足错综复杂的情节,你捏造线索,编排时机,玩弄巧合,对于本来至多存在百分之五十可能性的地方,却臆断为必然。为了找到一个出人意料的杀人凶手,你伪造一个角色,这一点对我打击最为沉重,因为我对角色是有感觉的……”(页435)顺便说一句,英国独立电视台(IT V )的系列剧集中,马普尔小姐老是拿着一本钱德勒著作(我看到过两三次),非常有喜剧效果。 

    现在,有事没事,我就会从克里斯蒂的波洛系列小说挑一本出来。很多情节虽然还有印象,但都模模糊糊的,我只读小说的结尾——人们最爱剧透的“点”就包蕴在那些结案陈词里。我读克里斯蒂,生出这么一些感想:我们常被刹那的恨意捕捉到,以至于做出很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但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也常被刹那的温情捕捉到,以至于做出很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这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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