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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王云五建议修改“台湾省戒严令”,限制“警备司令部”滥用职权,与沈志明夫妇被捕一案有关。但是,在国民党决意强化对台湾实施军事专制统治的年代里,王云五的这种要求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他提出的修改“戒严令”建议案,于3年后才交付有关部门“研究”。6月上旬,拖延了几个月的沈志明夫妇案在海外舆论压力下,终于被宣判无罪。王云五刚松了一口气,香港《自由人》于同年9月停刊。作为自由人社的发起人,王云五又不免感慨唏嘘。此波尚未平息,新一轮冲击波又压将过来。1960年4月,原“自由人”雷震(儆寰)被捕。雷震是《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以涉嫌“叛乱”为名,被台湾“警备司令部”逮捕,同时被捕的有傅正、马之●、刘子英。此案引起的震动,比沈志明夫妇被捕案要大得多。《自由中国》创办于1949年11月,胡适在创办阶段为该刊发行人。50年代初起,“自由人”雷震任该刊发行人。《自由中国》时常对台湾政坛黑幕及腐败现象予以广泛批评,引起台湾当局的仇视。1957年7月起,《自由中国》连续发表多篇文章,批评台湾当局渲染“反攻”太不自量力,鼓吹连自己也不相信的所谓“反攻”,目的是借宣传“反攻”行专制统治之实。1959年,《自由中国》又刊文,认为蒋介石要连任三届“总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就使国民党当局和蒋介石都陷于很尴尬的境地。台湾当局于1959年春便有意采取行动,处置雷震和《自由中国》。3月28日晚间,雷震偕胡适来到王云五家中,商量如何摆脱险境,王云五建议胡适致函《自由中国》,以劝告的语气,表面批评几句,化解险情。王云五认为,有胡适这样的“名人”出面充当调人,国民党当局或许不敢采取过激举措。胡适答应写一封“劝告信”,但他后来写的“劝告信”,言语含蓄,矛头暗中指向当局的专制。第二天,王云五致函张群并请转呈蒋介石,强调在处理《自由中国》言论上要从长计议,切勿贸然行动,要注意“投鼠忌器”。经过王云五和胡适分头活动,雷震和《自由中国》总算躲过了1959年春的灾难。但是,台湾当局对《自由中国》杂志社仍然放心不下,终于在1960年9月4日借故由台湾“警备司令部”出面逮捕了雷震等4人。雷震等人被捕后,台湾社会上有一种意见,认为军事机关无权审判雷震等人,此案应移交普通法院审判。王云五也支持这种观点。王云五经数日研究,致函“行政院”院长陈诚和“总统府”秘书长张群,大量引述法律条文,力主将雷震案移归普通法院审理。在进行法律方面的辨析后,王云五在信中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