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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时期,王云五担任过的正式官职是“考试院”副院长和“行政院”副院长。“考试院”副院长的任职始于1954年9月1日,院长由莫德惠担任。莫、王两人都是无党派人士,是国民党台湾政坛上两个不可多得的稀世珍宝,被同时安放在“考试院”,起装点门面的作用。据孙中山中西结合政治体制的构想,国民党政府应实行五院制。“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有似于西方国家的国会、内阁、高等法院,属于“洋为中用”的产物,但又有所不同。“行政院”统辖政府各部会,权力很大,蒋介石作为“总统”可以直接指挥“行政院”,而且连选连任,不受限制,并且不允许台湾其他党派对他的个人独裁体制形成挑战。国民党政府的立法、司法两权其实不独立,无法对行政权起制衡作用。所以,蒋介石对西式政治模式的态度是,形式可以部分借用,独裁实质不可割弃。至于“考试院”和“监察院”,则是采择中国传统政制中的考试、监察制度而形成的。在个人独裁和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所谓“戡乱时期”,“监察院”无权稽核施政方针,也不能审查各级党部与党员违纪情形,其职权主要限于弹劾与审计两项。“考试院”的职权是分管考试与铨叙,即人才的选拔,但职权也不充分。”考试院“正、副院长的职权,诚如徐矛所述:”院长职权为综理全院事务及提名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铨叙部部长、次长请求任命。副院长除了在院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进行代理之外,无别样职权。“ 作为“考试院”副院长,王云五平时没有专管的事项,只是在1955年3月至7月院长莫德惠病假期间,代理过院务,主持过考试改革,略微有些作为。例如,原先台湾地区高级职校及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考试成绩占25%,在校成绩占50%,军训占25%。经过王云五主持的改革,不计在校成绩,就业考成绩占60%,军训占40%,其效果体现在强化了统一标准。1955年,王云五担任“典试委员长”,主持高普考和各类特种方法考试。其中较有特色的是主持机关公务人员首次铨定资格考试,分4个等级进行考试,但整个台湾地区仅有83人应试,其中55人合格。在“考试院”副院长任内,王云五还参与过“改组职位分类委员会”工作,但职权有限,没有明显业绩。他提出过不少建议,如建议多办夜校,大、中学校招生不必限于正规学历,建议设立博士学位,建议改革考选人材方法等,并对当时考选人材的方法提出许多批评及改革设想,但被直接采纳者极少,这与国民党当局不愿锐意改革,及官僚机构固守成法是有很大关系的。对于官场积习,王云五很看不惯,但又没有能力去改变陈规陋矩和腐败习气,加上“考试院”副院长又是极清闲的职位,在全力投入有关行政改革调研事项之前,他有许多空闲时间,时常发表各类文章。由于担任政府官职的关系,1955年1月起,他不再用真名或已为外界熟知的笔名发表文章,另用化名,用得较多的是“龙一江”。有些文章,反映出他对官场腐败风气的不满。兹摘录一段文字,可见其心态之一斑: 一千六、七百年以来,官的名称充满了阶级的气味。到了清末,在官尊民卑的观念下,一般人民对于官吏辄按其阶级,分别尊称为“大老爷”、“大人”、“中堂”等,……现今的人尽管讥笑前清的意识称谓,然而政界中仍流行着“院座”、“部座”、“次座”甚至还有“秘座”等的怪称,听起来怪肉麻。为什么大家都有正式的官名,而官名中如院长、部长、次长、司长、科长及其他种种都已寓有阶级的意义,彼此互以官名相称,也足够区别了;又何必画蛇添足,平添一个“座”字以为敬称呢? 他认为必须改变官老爷意识和“牧民”意识,要改变官场习气,便要大力进行改革,如果改革获得完美成功,有望达到理想境地,“到了那时,官位都变为职位,官等亦可打破。服公务者之自视与人民对于服公务者的观念将大有改变。做官只是为人民服务;民主与公仆的风气将因而逐渐浓厚,其有助于民主制度之推进,自不待言”。王云五虽有一些民主意识,但通常停留在理论认识阶段,以西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政治理论为思想来源,对官场习气和封建残余观念,只是泛泛的议论、批评一番。他虽然有改革弊政的愿望,但都是对下不对上的。他本人头脑里的忠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反映在其从政实践上,他往往支持国民党一党专政,对蒋介石不乏吹捧之辞。这样的从政态度和改革愿望是很受蒋介石赏识的。因而,从1955年起,蒋介石便开始起用他兼搞行政改革方案,到1958年7月,将他调任“行政院”副院长,负责推行行政改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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