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邀约》书摘

    花非花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唐诗中一直有所谓“元白”与“温李”之别。白居易的诗历来以浅白著称,诗意大多显豁无隐。可作者一旦与读者玩起捉迷藏的游戏,虽不会像李商隐那么晦涩艰深,亦颇有飘忽难解之处。这首《花非花》便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个案。此诗犹如一个谜语的谜面,诱使读者去猜测它的谜底。我们容易想到的谜底似乎是“春梦”,但谜面之中明明有“春梦”二字,也就是说,春梦与花、雾、朝云一样都是“喻物”,而非“所喻之物”。那么,这个既是花又不是花,既像雾又不是雾,像春梦一样易逝,像朝云聚散一样了无痕迹之物究竟是什么呢?历来的诗评者和读者虽提供了多方面的解释,但却没有定论。从形式上看,这首诗也有独特之处。它既非乐府,也非律诗,倒颇似宋人的词调或元人的小令,似乎受到了当时民间歌谣的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首诗的所喻之物虽无明确答案,但作者提出了两个相似的喻物对读者加以诱导,两个喻物一经提出,又随即加以否定。通过否定向读者暗示某些线索;通过掩盖而故意泄露了某种消息。它很像经过浓缩的克里斯蒂式的侦探小说,作者向读者故意“推荐”杀人凶手,再通过重重否定,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向真正的凶手。所不同的是,侦探小说的凶手不管隐藏得多深,迟早总会露面,但白居易却将我们扔在了半途。

    传统文学理论倾向于认为,文学作品是作者个人经验的传导工具,或者说是一个载体和容器,我们阅读文学作品就是为了穿越作品,抵达作者的个人经验。这一看法在过去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但在今天却受到了普遍的质疑。正如特雷·伊格尔顿所指出的那样,宣称某人拥有一个完整的个人经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一切经验都包含语言,而语言必然是社会性的。参见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58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07年。尽管如此,我们仍可试着提出这么一个问题:通过《花非花》这首诗,作者究竟要向读者传达怎样一种人生体验?

    如果我们渴望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这首诗显然不会轻易满足我们的愿望。它什么都没有说,作者的笔触游离于答案之外:与其说他要向我们呈现什么,还不如说他是在小心翼翼地将要说的话包裹和掩盖起来。如果说,经过重重包裹之后,仍有一个“内核”等着我们去剥出,万一它不是花生,而是洋葱,那又该如何——罗兰·巴特关于“剥洋葱”的那个著名的比喻,对于所有试图从文学文本中剥出“内核”的读者来说,都是适当的警告。

    这首诗在解读方面的莫衷一是却并不影响它在后世的广为流传,甚至被作为一种“典故”而大量引用。比白居易稍晚的李商隐就有“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之句,咏的是牡丹,但作者将梦、花和朝云连举并置,并非无因。苏轼的“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水龙吟》),一般读者早已耳熟能详。而张先的“夭非花艳轻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何处?”(《御街行》)则几乎就是对白香山诗的直接挪用。明代的程孟阳赋《朝云》诗八首,来描摹柳如是的情态,也取喻于白居易《花非花》的意境。陈寅恪考证柳如是一度曾用“朝云”之名,也多次暗示柳如是与《洛神赋》中的人物、《聊斋志异》中艳丽的狐媚、《花非花》中的主人公一样,皆为“神光离合,乍阴乍阳”的美人。参见陈寅恪:《柳如是别传》,514页,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白居易《花非花》的所喻之物,历来有“伤春”、“悼亡”和“禅意”等多种说法,但为集中的解释多为“美人”。考虑到唐代文人的生活风习特别是白居易“挟妓纵酒”的经历,一些人将《花非花》的描述对象确定为“妓女”,也并非没有根据。至于说,它是某一位特定思慕对象的记述,还是作为类而存在的妓女的总描摹,读者自可见仁见智。与白居易多有酬唱且诗风相近的元稹,也有类似的作品流传,如《才调集》之五中《所思》一首,在诗境和诗意上与白香山亦有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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