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后来我的意见改变了。我开始对这一信念产生动摇,也是在近几年的反思时期。正像这一时期我的某些看法发生变化,不完全是借助书本的思考,而是来源于生活的激发,这一次也是一样。数十年来,在思想界已经形成了一种新传统,即所谓以论带史。研究问题,不从事实出发,不从历史出发,而从概念出发,从逻辑出发。这一风气不限于史学界,而且是弥漫在各个领域,甚至渗透在生活中。后者带来的深刻教训是使人不会忘记的。运动中妄加给人的罪名,往往不是从事实出发,而是根据逻辑推理作出的。所以后来我在讨论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时,曾以审案为例。我说应当强调法律上的“证据法”,而不能根据逻辑推理,或根据我国传统审案的所谓“自由心证”。因为在审案中根据逻辑推理可以构成的罪行,在事实上却往往是无辜的,这一点在“文革”中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从历史的发展中固然可以推考出某些逻辑性规律,但这些规律只是近似的,不完全的。历史和逻辑并不是同一的,后者并不能代替前者。黑格尔哲学往往使人过分相信逻辑推理,这就会产生以逻辑推理代替历史的实证研究。无论哪一个从事理论研究的人,一旦陷入这境地,就将如同希腊神话中的安泰脱离了大地之母一样,变得渺小无力了。我读了黑格尔以后所形成的对于规律的过分迷信,使我幻想在艺术领域内可以探索出一种一劳永逸的法则。当我从这种迷误中脱身出来,我曾把自己的经验教训写进《〈文心雕龙讲疏〉序》中。这里我扼要记述了我近年对于黑格尔哲学反思的经历。我相信,了解这些经历,就会理解我在某些观点上的改变,并非见异思迁或趋新猎奇,而是经过认真思考的过程的。这样就会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我的思想变化,而不致妄测这种变化的原委,或轻率地说“嘿,看看他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而加以讥嘲。我并不是简单地希求别人的同情性的理解,而是想以自己的经历昭告后来者,使他们少走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