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在信中强调教诲和娱乐的结合,可以理解为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不仅要内容好,而且艺术也要高超。他强调作家必须有生活体验,作品才能感动读者;他劝告诗人要写力所胜任的题目,其主旨也在于叫人不要贸然写自己生活经验以外的题目,必须有生活经验才写得好。这些虽属老生常谈,但仍足取法。此外,他还提出要注意作品的整体效果,这也是他从实践和观察中得出来的一点经验,也还值得重提一下。贺拉斯不否定天才,但一再强调写诗要下苦功夫,不能仅靠天才,写成之后要反复修改,才能避免平庸,达到形式的完美。他虽然有些为形式而形式之嫌,但是为了更好表达内容,在形式上必须下功夫,这一点也是符合创作要求的。贺拉斯主张沿用旧情节、旧题材写剧,只要在安排组织方面体现革新。这种意见有因袭的、表现罗马贵族趣味的一面,而且革新也只限于形式方面,但另一方面旧情节的好处在于它是“公共的产业”,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未始不是一个好办法,文学史上这类成功的例子很多。至于人物性格问题,贺拉斯从“适宜”的原则出发,只谈类型,未触及人物性格应如何表现本质特征,即典型问题,也未触及人物的具体性及个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