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汤达在我身上留下的影响并非仅限于我对他感到亲近的地方。他描述的很多场景、他对风景的描写,以及他对时代的刻画(宫殿内部,拿破仑其人,米兰城外的湖泊和周边环境,从作者作为都市人具有的敏感反映出来的阿尔卑斯山风景,还有诸多的争论、谋杀、政治阴谋)都时时陪伴着我。但是,和普鲁斯特书中的主人公不同,我从来不从其他人物那里寻找自己的身份,也不相信书中那些事情能发生在我身上。我并没有存在于小说中。但是从一开始,我就很享受进入一个与我日常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所带来的兴奋。我认真琢磨着小说的内部世界,就好像我曾经认真琢磨过汽水瓶里的液体一样。这就是我为何到哪儿都带着这本书的原因。
五、我最早读这本书(《巴马修道院》)是在1972年。我看着自己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在一些段落上做的标记以及写在空白处的笔记,不禁笑了,这是对我青春热情的伤心一笑。但是我仍然对当时拿起这本书的那个年轻人充满爱意,这个人为了开拓眼界、迎接新世界,为了成为更出色的人,曾经那么热切地读这本书。我喜爱那个乐观、仍未定型、认为自己可以看到一切的青年读者,而不是我后来变成的那个读者的样子。所以无论何时只要我坐下来读这本书,我们都是一帮人在读:二十岁的我、我的知己司汤达、他的主人公们,还有我。我喜欢这一帮人。
六、因为这本书让我回想起我曾经是怎样的人,所以我把它当作珍贵的物品。它那粗制滥造的封皮已经破烂不堪,而我还时常捣弄着那用作书签的绳带。那么多年里,我曾在后封皮里记下了不少笔记。我不时地会翻翻它们。
七、这样,读书的快乐与我将书当作物品的快乐交融在一起。因此,我去哪里都会带着这本书,甚至有时去某处根本没时间看书时也把书带着,它似乎是可以给我带来好运的护身符。如果我在某个地方觉得无聊或者烦恼,就随意打开这本书,读上一段,就平静下来。现在书页和封皮带来的快乐与文字本身给我的快乐不相上下。这本书带来的快乐与读这本书给我的快乐也正好旗鼓相当。
八、就像我有时在海伯利亚达,一个避暑的小岛,打发晚上的时光那样,当我在没有其他人光顾的路旁长凳上坐下,开始在路灯下读这本书时,我就觉得这本书像月亮、大海、树丛和墙上的石头一样成为了自然界的一部分。也许是因为故事背景是遥远的过去,这本书就像一棵树、一只鸟那样自然真切、毫不做作。我为自己如此地贴近自然而欢欣,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提升我的品质,为我洗去人生所有的愚蠢和邪恶。
九、在这样一个欢乐的时刻,我隔着一段距离凝视着这本书——实际上凝视的不是发黄的书页,而是书本外更远处的树和深暗的大海——我问自己这本书里有什么意义可以让我如此快乐。我意识到问这样的问题无异于询问生活本身的意义。对于理解人生的意义,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更靠近了一步,近到让我也能对此话题说上一二。
十、所有伟大的小说都与快乐有密切的联系,人生的意义也是如此。像小说里一样,生活中有着对快乐的真实渴望、冲动和追求,而且这还不是全部。人还希望反思那些欲望和冲动,这时一部好小说(如《巴马修道院》)恰好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一部优秀的小说最终会成为我们生活以及周围世界的一部分,使我们更接近人生的意义;它可以带来我们生活中可能压根儿无处可寻的快乐,这快乐来自小说的意义。
十一、现在让我高兴的事情就是读上一页书,同时在脑袋里某个地方捣弄所有这些想法——我乐意这样做,尽管我开始觉察到我的快乐似乎在威胁着要破坏小说的神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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