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清在《新文学的传统》中论及上世纪七十年代台湾小说时曾经说:“今日中国的台湾,‘高级’‘大众’小说分野不明显,其实中国历代小说传统一向如此。‘文学革命’以来的新小说,比起同时期鸳鸯蝴蝶派的‘大众小说’来,文字形式没有多少区别,最大的不同是‘精神’上的,也就是新小说家比较更关注社会、人生,‘大众’小说家比较玩世不恭,注重娱乐趣味而已。”此事到了骆以军、张大春这代作家身上,已经将所谓的“新小说”与“大众小说”糅为一体,他们的卖点永远可以被市场轻易地捕捉到,他们自己当然也知道自己于市场来说的意义在哪里,适当突出,并进行巧饰和包装,然后内外勾结卖出个好价钱——从这点来说,海峡两岸的差距为零。所谓的“严肃”作家当然也在乎市场反馈,他们甚至要动用自己的理念和精神去揣摩钻研市场的要旨。
也许是天生的,也许是后天环境,比如阅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港台作家除了可以精确地分析出市场卖点,他们的共同点还包括都有着一股过分热爱修辞的怪病。好一点如骆以军,接近形神兼备当然不影响阅读;还有坏的,比如当我看到马家辉的抒情或者朱天文怪里怪气的感伤,这是一种将读者都看成他自己的写作。
修辞不是问题,问题是这种修辞本身带来创意和美的同时,你又流失了多少质朴的诚意和得到了多少唯美的书写。从长处或者说优质方面来说,骆以军在《遣悲怀》中纯粹地为死亡写挽歌,在残酷的枯枝败叶的线性词汇使用中,作家用意直接而粗粝,像光秃秃的山脉,但经过鉴定,这一山的顽石都是上等的矿石,开采进而打磨或提炼,得出漂亮迷人的大理石或高纯度的金属。死亡在这不再是一种单一的残酷或者其他表象,而是如有自身生命特征的一种生物,特质繁多,样式也足以缭乱迷眼……骆以军的小说终究算不算好小说呢?即便你在这词汇构建的诡异迷宫中邂逅过让人炫目的一瞬,这对于好小说范式来说是不是就足够了呢?他的个人性、私密性是否可以成为文学共鸣性的一种呢?
也许《发光的房间》一篇可以看成骆以军这部小说集的一个缩影。精湛的开头,迷人的故事开端,意料之外的语言和叙事(“一家人光着身子却什么猥亵的事情都没发生?”这样的叙事正是文学之美的一个特征,充满画面感又有着自身相悖性的描写总是泛滥着迷人的光晕),但接下来是苟延残喘的故事,还有难以自圆的描写,这令人相信骆以军的诸多特点中包含了一种青春期的靠直觉式的写作,有出色的出自天分的感觉,但却缺少编织故事的能力或构建审美知觉的才能,半途而废或者闪光的片段随处可见。即便有《第七书》那章相对来说完整性强、形神合一的作品,但通篇将小说集读下来对于读者来说挫败感也是难免的。
尽管如此,我仍然将骆以军的这部《遣悲怀》看成这些年港台风潮中的一粒珍珠,这粒珍珠除了它本身的光泽足够迷人以外,它的难能可贵之处更在于,这是一粒在过于喧嚣的港台作家涌入大陆的溃败中的珍珠。那么多喧嚣而无效的街头叫卖声中,终于诞生了这么一个珠光闪闪的真家伙,犹如同样的路边小吃,经过了百年传承终于有了那么一两个当地名吃一般。过程称不上史诗般惊心动魄,但结果还算让人心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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