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在中国:迟到三百年

    然而,这是一个悖论:正因为“个体化”的过程,在中国社会恰恰缺乏三百年的积累,同时,人们的渴望又等待得太久,原本应该顺利成章作为结果出现的现象或个人,反而作为原因的佐证被人们“发掘”,而这类证据又被渴望的期求在不经意间放大,甚至成为承载希望的象征符号。正是这种倒置的因果关系,构成了中国个体化研究的现实基础。 

    阎云翔在最后也坦然承认,“中国的个体化是由国家掌控的,同时也缺乏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古典个人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这些西欧个体化的前提”,但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又恰如其时地提供了高度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灵活的职业选择,上升到风险、亲密和自我表达的文化,以及强调个人责任和自我依赖的世界。 

    那么,摆在研究者乃至当代中国社会实践者面前的参与路径,究竟是怎样?是继续期待由经济成就带来的对社会结构的冲击,以“现象或个人”为嚆矢,还是尽快夯实、弥合这三百年文化、知识、社会观念的鸿沟,推动全社会的整体意识,将成为“中国社会个体化”发展的关键策略。与其寄希望于某些个体或现象,不如将希望的种子撒向整个社会,待其在村落或都市的土壤、现实或网络的根基上萌发,而今天的努力亦将在未来留下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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