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思的二重奏

  自从崔卫平教授将汉娜·阿伦特的思想引入国人视野以来,十余年间,这位犹太政治思想家的著作不断被译成中文,在内地出版;她的思想成果更因被国内学者和公共知识分子频频引用而为学界、甚至是公众所熟知。这样的厚爱,大概是阿伦特这位生前并不怎么关注东方的学者未曾料想到的。这一定是由于她触到了我们的某些痛处。

  事实上,只要读读其著作的题名就能猜到些什么:《极权主义的起源》、《论革命》、《黑暗时代的人们》、《耶路撒冷的艾希曼》…… 凭借着女性特有的敏锐与执著,这位“来自远方的姑娘”(阿伦特曾以此自称)在其学术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总在顽强地追索自近代以来、尤其是在整个二十世纪的政治领域中导致人类悲剧的源泉,试图从中寻找出一个个危险的漩涡所在,为其同时代人,也为未来的人们提供某种在她看来不可或缺的警示。毫无疑问,其犹太人身份固然对其选择这样一条学术道路构成了重要影响,而同时,也不应当忽略阿伦特本人所持的一个重要信条:作为一个人,唯有在同别人共享这个世界的过程中,才能充分体现自身的存在——如同《人的境况》的德文版标题所表明的:爱这个世界。

  《责任与判断》这册收录了阿伦特最后十年演讲、报告和随笔的著作,一如既往地体现了作者的这类思考。该书最重要的文章无疑是置于篇首的《独裁统治下的个人责任》。此文的写作缘由,还要追溯到那令作者既声名远扬又备受争议的名文《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份关于恶的平庸性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作者提出了“平庸的恶”这一后来广为人知的观点,并认为犹太人团体中的某些头面人物,因与纳粹当局的不光彩交易,需要对大屠杀承担道义责任。文章在《纽约书评》杂志刊出后,很快在阿伦特的朋友中间引发了一场风暴,人们认为她的前一个观点意在为屠杀者开脱责任,后一个观点则是往受害者伤口上撒盐。总之,在许多犹太人看来,这篇文章乃是在散布“亲痛仇快”的谬论。

  《独裁统治下的个人责任》一文正是对这类非议的回应。由标题便可读出,作者对那种将独裁统治下个人的恶行彻底推给所谓“体制”的做法是很不赞同的。作者认为,采用法庭审判的方式来追究艾希曼这类人责任是非常明智的做法。由于法庭审判所针对的只能是每一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体制,它要求被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可以避免被告以“执行命令”为借口,轻巧地将自身应负的罪责完全推给体制。更重要的是,在法庭的审判中,人的主体性凸显,他不再是体制的一个可替换的“零件”(亦即 “螺丝钉”),而是一个具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人,如果说他具有人与生俱来的权利,那么他也天然地对周遭的人们、对这个世界负有“不作恶”的责任。如若他违逆了这种责任,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阿伦特也并没有完全无视体制的影响,但她认为“体制”至多只能作为减轻艾希曼罪责的一个因素,而非免责条件。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的另一个不同寻常的观点是:“如果说所有人都有罪,那就是说没有人有罪。”在战后欧洲一片集体忏悔的大背景下,不能不说提出这样的异见是需要见识和勇气的。阿伦特尖锐地指出:这种热情“只能在不是凶手的那些德国人即那些清白之众中造成道德满足感”;对于未曾经历过那个时代年轻人,集体罪责的说法可能只是一种“智力游戏”,真正的凶手却可能因此逃脱惩罚。

  在对于独裁制度下个人责任伦理的探讨中,阿伦特更进一步地提出了“成年对于制度的服从就意味着支持”这一斩钉截铁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在我们看来也许略显简单,甚至有些道德理想主义色彩,不过这也正是阿伦特独有的风格和魅力所在。在她看来,“这种判断的前提并非一种在道德问题上高深,而是那种明确要与自己相处、与自己交谈的倾向,……不管发生其他任何事情,只要活着,我们就必须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换言之,在此情境下作出判断,既需要诉诸于头脑,也需要诉诸于良知,需要人将自己作为主体来对待,始终忠实于自己。

  《反思小石城事件》是收入本书的另一篇经典。当时的联邦政府迫于民权运动的压力,强制推行黑人与白人同校政策,并在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派出警力,打压反对推行这一政策的人群,事件最终以警方的胜利而告终。阿伦特在文章中质疑了此事件中政府干预的合法性。她当然并不反对民权运动的诉求本身,只是认为,教育领域乃是一个事关重大而易受伤害的社会领域,一项社会改革由该领域起步,且在政府干预下强制推行一项在当地并不受人欢迎的政策,黑人学生上下课途中一律须由白人陪同保护,这样做不仅可能无意间伤害到黑人学生的自尊心,而且也侵犯了反对者的私人权利。正如她总是强调的: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即使是为了维护某种看似进步的价值,政府也不应当擅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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