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市民仅仅把贷款逾期不还作为违约行为,为此,贷款人要支付每天万分之2.1的逾期利息;现在,市民需要树立一种新理念:提前还贷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要支付违约金。当然,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在世界各经济发达国家都已实行已久,比如美国、日本等。
住房贷款既借之,就安心用之 市民提前还贷的心态可以理解:希望早日还清贷款,无债一身轻嘛! 但在投资渠道越来越畅通的今天,这一观念可以稍做改变:好不容易向银行借到钱,何必急着还,只要投资得当,不求暴利只要年收益率超过5%,就能赚。比如目前正热火朝天的房产市场,买套廉价的二手房出租扣除贷款利息只要有赚头就是只金蛋;开放式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外汇宝等等。你手中的闲钱就好比是一只“金鸡”,看准市场就能生出个“金蛋”,如果把“金鸡”早早地赶进“提前还贷”的笼子,“金鸡”就只能就此休息了。 所以,看在买房、签合同等等来回奔波的份上,银行的钱也要多用两年,既借之就安心地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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