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制度之关系的生活渊源——评干春松著《制度儒学》

  制度的儒学化何以可能?

  何谓“制度的儒学化”?干春松教授也给出了一个界定:“作者所谓制度的儒家化,一方面是指儒家的德政和王道政治的追求成为政治合法性的依据,儒家的经典部分地获得法律的地位,儒生不断地参与到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来,从而使儒家的观念渗透到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另一方面,政治权力越来越多地干预儒家经典的解释,如《白虎通义》等的出现,儒家开始为现实的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根据。”(4页)

  就第一个方面而言,首先,它预设了一个前提,即儒学的政治理念乃是一成不变的。但事实恰恰相反:儒学的政治理念总是不断地、历史地变动着的。其次,“制度的儒家化”可能是一个过于乐观的提法,现实的制度由儒家的理念所决定,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似乎尚未发生。倒是第二个方面可能更近于事实:政治权力越来越多地干预儒家经典的解释。然而这恰恰是“儒学的制度化”而不是“制度的儒学化”,亦即:儒学“被制度化”,儒学的面目竟是被现实的制度、权力、政治需要等等描画出来的,尽管在这个过程中不乏儒者的自觉顺应。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与“儒学”的异质性彰显了出来。儒家没有新的,而儒学却是常新的。所谓“儒家没有新的”,意即“人天然是儒家”(335页);所谓“儒学是常新的”,意即儒学作为一种理论建构总是历史地变动的。恰如孔子在“礼”(即社会规范建构)这个问题上所提出的“礼有损益”的原则(《论语·为政》,原文是:“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因此,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大学》),应该是就儒学、而非儒家而言。

  问题在于:儒学何以能够“日新”?其实上文已经说明了,这是因为,不论儒学本身,还是现实的制度本身,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均渊源于当下的生活。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彖传》)就是说:儒家因其儒学形态的常新而是“革命”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的儒学建构总是顺天应人的,即总是顺应于当下的生活的。因此,借用汉儒“三易”的说法:如果说儒家是“不易”亦即不变的、而儒学总是“变易”的,那么,这就是这么一个“简易”的道理——“生”的道理:“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传》)儒家以常新的儒学形态而生生不息,乃是因为生活本身生生不息。生活乃是一切的大本大源。

  总之,惟其“日新”,儒家才能不断地以某种特定的儒学形态有效地切入当下的现实生活。只有在这种意义上,在当今世界与中国,再次的“儒学的制度化”、“制度的儒学化”才有可能实现。这或许就是干春松教授新著所给予我们的最重要启示吧。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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