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的力量——评汤普森《共有的习惯》

  习惯无时无刻地以极为复杂的方式约束着社会生活。人类学家赛德尔在上世纪80年代研究纽芬兰地区渔村时对“习惯”作了一番界说,它可以概括汤普森在书中描述的群体行为:“习惯可以保持对集体行动的需要,调整集体的利益,并在以往一直共同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内,集体表达感情和情绪,提供一种排斥局外人的边界。”汤普森指出,与17世纪、19世纪相比,18世纪的英格兰社会矛盾不是非常尖锐,当时的平民并不是无助的失败者,他们以集体行动维护习惯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以确保相应的利益。在荒年,他们推翻磨坊主和面包师的房屋,提倡博爱和仁慈的精神,要求扩大都铎王朝(1485—1603)最后几年制定的济贫法的施用范围,从而使得饥荒不至于升级为生存危机。他们还享有其他一些自行其是的自由:在圈地的围墙上打开缺口,一拥而入;在街上横冲直撞,用锅罐瓢盆发出喧闹之声,从而表明集体的情绪和道德伦理立场。凡此种种,都令外国来客震惊。尽管当时的平民与乡绅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但是习惯的力量使得两者相互需求,有一条互惠的脉络清晰可辨。
  英文中有“快活的英格兰”(Merry England)的短语,系英格兰(尤其是伊丽莎白时期)传统的爱称。自从上世纪中期以来,史学家更关注英国历史上残暴混乱的一面,电影《恋爱中的莎士比亚》里的某些场景对此有所反映。但也难以否认这一事实:中世纪的封建采邑制度确为穷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到了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时期,王室和枢密院(内阁前身)为保护平民基本权益,维持社会稳定,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汤普森在他的代表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揭示,接近18世纪末,当英国劳工慢慢脱离对乡绅的直接依附、不受庄园和教区控制时,那就到了工人阶级开始出现的阶段。然而在前工业社会或传统社会,政府自比一家之长,对经济活动多加干涉,实行家长式统治(paternalism,也可译为父权制)。《共有的习惯》以18世纪的英格兰和残存的家长式统治为研究对象,可以说是《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的前篇。
  史学家屈维廉在《英格兰社会史》中追溯板球运动的起源时描绘了18世纪英格兰的贵族、乡绅和普通百姓在乡村的草地上一同参与比赛的场景,他接着感叹:“如果法国贵族能与农民一同游戏,那么他们的庄园就不会[在大革命期间]被焚毁了。”[2]屈维廉的史笔时常受到“怀旧”、“浪漫化”之讥,但是他对英格兰18世纪社会关系的描述也不都是过分之辞。我们很难想像,艾迪生在该世纪初的《旁观者》杂志上刻画的乡绅罗杰·德·柯夫雷爵士会苛待他的下人和教区里的平民,或者用我们中国传统小说里的话来说“独霸一方”。汤普森在本书第二章“贵族与平民”里把当时的社会比为戏台与反戏台的互相映照。戏台上表演的当然是贵族和乡绅,而反戏台则是平民借以表明态度的场所。两个戏台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理智的妥协和良性互动。如果戏台上的贵族缺少自检自律,迫害平民过甚,那么反戏台上就会出现激烈的情绪和极端的举动;要是贵族和乡绅为反戏台上的某种危险端倪所震惊,他们会调节自己的举动,这反过来又有助于反戏台上的平民回避过激手段。汤普森称这种现象为“家长制—服从的均衡”:“存在着一种统治者和群众的相互需要,互相监视,在彼此的观众席前面履行戏台和反戏台的作用,缓和着彼此的政治行为。英国统治者尽管不能容忍自由劳动者的反抗,在实践中,却对民众的狂暴表现出使人感到意外的认可。”
  显然,汤普森在考察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时跳出了我们十分熟悉的模式:不同的阶级利益互相冲突,水火不容。贵族乡绅与平民之间的“家长制—服从的均衡”有点像中国传统政治话语中的“尊上亲下”。如果“上失其位”,那么“下逾其节”。皇帝发“罪己诏”也是“戏台”上的象征性行为。可惜这种“家长制—服从的均衡”在中国极易被打破,因而社会屡屡经受毁灭性打击。英国在18世纪时国家机器相对虚弱,但是平民的某些反叛行为并不纯以破坏为目的,他们发出不平之鸣,是想维护他们在家长制统治下世代因袭的权利,“惯例”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了合法性。汤普森注意到,在平民争取自身权益的行动中,激进与保守的成分兼而有之:“他们时常回顾一个更加独裁的家长制社会的规章,例如粮食骚动的参加者求助于过去的《政令手册》(指1630年颁发的Book of Orders,也译作《敕令册》),由此诉诸立法来反对囤积者,工匠则求助于都铎时期的法典。”习惯(法)在社会转型期反而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某种安全网。

下一页 第一页

      相关新闻: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