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新年第一期的封面文章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 租房还是买房划算?谈到划算与否,我倒有一点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自己买房好,毕竟你拥有了自己的房产。
文中一再提到买房会加重生活负担,租房同样也能提高居住质量,只要住得好,何必去买房?特别是文中提到的一个例子:王楠20年的租房费用绝对要比买房省下很多钱,而且还提到,在只租不买的情况下还可利用多余的钱进行投资。这样的比较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我觉得同样是用了20年的时间,同样每个月要付出现金,无论这钱是给房东还是给银行,20年以后虽然算下来买房的总支出要多于租房的,但是买的房子毫无疑问成了王楠个人资产的一部分,而同样租20年这样的房子,20年过后,33万元没了,王楠还是一无所有。而且我相信,除非是国家的经济状况发生很大变动,否则买来的房子不会缩水到不值一文。
另外,文中描述的美好前景是,租房的话“可以用多余的钱进行其他投资,偶尔浪漫一下等等”,当然这是最佳情况。相反,我倒觉得如果还款额度不影响正常的生活,适当还款有益于节俭。对于每个月收入8000元的家庭来说,3000元的还贷额应该还是在可以承受范围之内的。还有就是居住质量问题,我想也许没有人会认为不断地搬家或者是租借在别人的房子里会觉得舒适的。再有就是舒适的程度,租好房子价格自然就不一样了,还不如先买一套小的进行过渡来得划算。
所以,我如是王楠,面对租房和买房,我还是会选择买房,只要首付没有问题,哪怕是先买一套小的旧的,通过不断积累再换成大的新的。租房应该只是暂时买不了房子或者想通过租借小房子积攒资金买大房子的一种过渡手段而已。当然,周刊提出的这种新的理念还是值得赞赏的,只是我想许多人还是会和我一样对这“新租房时代”望而却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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