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宛男:从刘东惨遭落选说起

如果真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或市场风险,那么,作为投资人理应风险自担。但那是大股东巧取豪夺、明火执仗,是“路遇强盗”,这样的“风险”也要投资人承担吗?

    刘东是谁?上市公司万杰高科原董事长是也。此人年仅3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系淄博市十大杰出青年、淄博市劳动模范。11月23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刘东的居然只有8.51万股,仅占出席股份的0.026%,从而惨遭落选。接着便有媒体报道说,刘东的落选是因为2002年公司曾为控股股东万杰集团提供5笔共2.18亿元的违规担保,上述担保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合同经刘东个人印章及公司公章形式签署,目前,5笔担保均已到期且已解除。

    这也算是对大股东侵犯上市公司权益的一种追究和惩处吧,但谁都知道,大股东占用巨资、违规担保之类,绝大多数并非签署者一人的责任,刘东只不过是替罪羊而已(当然,36岁的刘东也许还可以易地做官)。不管怎么说,万杰高科的违规担保毕竟已经解除,并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害,可许多被害公司的景况就不是这样了。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被大股东占资达12亿多元的华北制药推出所谓“复合式偿债”方案,大股东将5000多万股股权出让,拿得2亿多元现金,又将4亿多股国有股按比净资产略高一点的价格“以股抵债”,合起来还清12亿多元欠款;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还要以象征性的1元钱的价格,买下原属华药集团的销售公司。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5%,大股东持股从59%下降到30%。然而,就在公司负责人大谈“复合式偿债”可以给公司带来50%以上高增长之时,其股价却应声而落,原来,所谓50%以上高增长,每股收益(今年上半年)也就从0.031元提高到0.047元。可1元钱接下的销售公司,却是一个净资产-3.7亿元(早已资不抵债)、负债高达15亿多元的烫手山芋。再一算,华北制药上市时,大股东也就投入4.9亿元,如今,12亿元巨资一口吞下后,剩余的30%股权仍值4.8亿多元,还把一个高负债的大包袱给甩掉了。说是大股东偿还欠款,可中小股东为什么受伤再受伤?

    由上市公司想到券商。日前有消息说,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联手,将拿出600亿元资金,解决券商的原罪问题。即从明年1月1日起,券商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必须全部分户管理,拿不出来的用资本金填补,再不够,缺口由国家埋单。而政府出面解决券商挪用保证金的前提是,这些实质上已经资不抵债的“高危”券商及其股东必须全部出局。若真能这样做,证券市场自然去了一大隐患。但笔者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同是拿股民的钱,券商必须用资本金填补,拿不出其股东必须出局,再拿不出还会由国家埋单,上市公司却最多拿几个高管落选、辞职做幌子,或者摆什么以股抵债之类的噱头,更多的是巨额计提。一年亏上几亿元、十几亿元,股价高台跳水,股民欲哭无泪,也没见哪一家占资的大股东用资本金填补的?想来一个重要原因是,保证金问题涉及到市场的稳定,而大股东侵犯上市公司呢?公司亏得再多、股价跌得再惨,股民也只好打落牙齿吞下肚,因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么。

    但是,且住!如果真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或市场风险,那么,作为投资人理应风险自担。但那是大股东巧取豪夺、明火执仗,是“路遇强盗”,这样的“风险”也要投资人承担吗?在这里,我们不妨读一段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的话。11月21日,吴在出席中国国际金融论坛时大声疾呼,应严厉处罚挪用个人资金等侵害公民财产的行为,对此,应该“站在平等地保护各类财产的角度上来打击各类犯罪”,要修改刑法、要施以“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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