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钱该往哪里去?

    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反映了慈善事业的生长形态    6月25日,世界第二大富豪、美国投资家巴菲特宣布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基金,市值370亿美元。这是美国历史上收到的最大一宗个人慈善捐款。在此之前,纪录由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保持,他已经捐赠了260亿美元,并于日前表示将退出微软公司,全力投身慈善事业。今年年初,中国的富豪榜和慈善榜同时推出,关于慈善捐款的讨论曾经在媒体上喧嚣了一段时间。而在美国,慈善基金的运作已经成熟,富翁捐款也屡见不鲜。据1999年统计,美国共有各种类型的慈善基金会46000家,总资金3000亿美元。人们在赞叹美国富豪捐款之巨的同时,自然会提出问题:他们为什么捐款?他们的捐款都干了些什么?中国学者资中筠的《财富的归宿: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述评》,比较清晰地回答了后一个问题,尽管它对前一个问题的解释失之简略。 

他们为什么捐款?    和比尔·盖茨一样,巴菲特从来没有考虑过把亿万财产留给子女。他在《财富》杂志上表示:“在这个每个人都渴望成为精英的社会里……百万家产将使这一竞争变得不公平,我们应该努力保持机会平等。”这句话的核心是“竞争”和“平等”。早在2001年,巴菲特就表达过类似的看法。2001年,奉行“新保守主义”的小布什上台,削减福利开支,准备逐步取消遗产税。方案一出台,比尔·盖茨的父亲联合索罗斯、大卫·洛克菲勒等150位富豪签名,表示反对,理由为取消遗产税会对美国的慈善事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巴菲特也属于这一“反对阵营”,并且把问题看得更加严重:取消遗产税不仅损害公益事业,而且破坏了美国赖以立国的社会基础,那就是凭个人能力而不是凭家世致富。 

    巴菲特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富豪,同时也是“美国精神”的坚定信仰者和实践者。在他看来,“美国精神”意味着个人奋斗的自由,美国在保障个人通过奋斗聚敛财富的权利同时,还需要尽量保障个人奋斗的平等的权利。这直接继承了美国建国元勋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所阐述的“人人生而平等”理念。固然,由于人的长相有美丑、智力有高下、出生环境不同等等,实际上不可能整齐划一地处于“绝对平等”。“美国精神”所谓的平等,指的是人格的平等、身份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不仅在法律面前,而且在高于法律的“自然律”面前(法律是变动的,历史上的“恶法”前仆后继,比如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1971年,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发表了著名的《正义论》,提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其核心就是人的“平等”:“每个人都拥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平等”。对“正义”的这一理解,几乎贯穿于美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史——尽管不同时代的理解角度略有偏差,实施对象随时代热点而不同。美国慈善业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塞奇基金会(成立于1907年),其会徽上的格言就是“真理使你自由——正义”。 

    罗尔斯的理论和巴菲特对“美国精神”的理解,遥遥呼应于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建国元勋之一,美国慈善事业和慈善基金会的开创者,他所捐赠的费城基金会至今仍在活动)。富兰克林的理想是建设一个“为所有人提供自力更生的机会”的社会。在当时,富兰克林的理想仅仅是空中楼阁。美国300年的发展史,在社会经济层面,实际上是一部不断促进“自力更生的机会”得到保障的历史,尽管它也曾有过不光彩的过去。在这一过程中,慈善基金会起到了相当的作用。比如卡内基基金会,于1925年开始针对新移民、黑人和犯人的教育项目,直接赞助反种族主义运动和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努力“消除机会平等的障碍”。它资助的两个研究成果,一个是出版于1944年的巨著《美国的两难处境:黑人问题与现代民主》,至今仍是研究黑人问题的经典著作;另一本的名字就叫《不平等》,在美国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洛克菲勒基金会为了促进社会正义,专门设有“机会平等部”,针对贫困社区设项,努力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学校条件、反对种族歧视。 

为什么不把钱留给子女?    在美国的慈善事业排行榜上,无论是如今的巴菲特、比尔·盖茨,还是过往的卡内基、老洛克菲勒,都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是个人奋斗而成功的典型代表。在他们看来,通过个人奋斗聚集财富,是“天赋人权”,但紧接着而来的,便是对财富的去向的思考。美国社会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中阐释的“自然自由的制度”,就是如今俗称的资本主义制度。他将经济从道德哲学中剥离开,秉持“自由的资本市场会对全社会带来好处”理念。在这同时,他从来没有否定过经济理论的道德层面。每个人的生活所需品是有限的,富人的多余财富只会应用到奢侈消费,而这为斯密所不齿,他的《道德情操论》强调人的内在克制,主张通过道德来调节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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